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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種特殊情況還能夠申請宅基地,近幾年最後機會,請抓緊!

農村土地改革從2014年開始實施到現在, 今年開始宅基地不再審批了, 並且土地確權後, 無地的農民就很難再獲得土地了。 而土地對農民來說就像飯碗, 沒了地就等於自己的生活資金來源都沒有了。 可見地對農民多麼重要。

而宅基地的初衷就是為了保障農民生活, 但是農村土地改革政策實行的是“一戶一宅”, 增不增地, 減不減地的方法, 意識就是家中有新增人口(妻兒)或是減少人口(出嫁或離世)都不會改變確權之後的土地大小。 這讓很多農民著實無奈。 農村用地越來越少, 他們手中卻無地可用。

於是在確權之前農民擁有自己的宅基地是多麼重要也就體現了, 而農村土地確權在2018年年底結束, 這也是無地農民最後的機會了。 以下四種特殊情況的農民目前政府還是接受宅基地申請。

一、因家中人口眾多, 目前的一戶一宅占地不夠使用的農村家庭

在農村年滿20周的農村戶口, 因為結婚後需要分戶的家庭, 這種情況下需要擁有宅基地來自建房屋居住人群。 (注:必須年滿20周歲, 並且是當地的農村戶口, 如果家中宅基地面積能夠達到分戶標準的情況政府也不會給予審批。 )

二、因為不可控力導致原來宅基地無法繼續居住

不可控力指的是:因為自然災害、公共事業發展、農村城鎮規劃用地等強制性用地導致的宅基地被破壞或者回收的農民。 這類農民可以再次去申請宅基地或者選擇進入安置房。 (注:原先住房必須是屬於政策允許範圍內的標準住房)

三、非轉農被國家政府審核通過的城鎮人口

在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同意從城鎮戶口轉會農村戶口的農民, 並且在農村沒有宅基地的農民, 這類農民可以申請宅基地(注:必須是原先出生的農村集體住宅)

四、外來人口落戶農村

外來人口來到當地農村,被政府同意落戶到當地的集體性經濟組織的農民,在原先地方沒有宅基地的農民(注:此種情況必須是在之前地方沒有宅基地,指的是:沒有將自己原先宅基地上的建築物出賣,出租,轉贈活改變土地性質的農民)

以上這四種情況的農民還能夠申請宅基地,你符合條件了嗎?雖然看似挺簡單,但是每條都有特殊的規定。還是為了防止農村土地變成地主土地!你怎麼看待。

外來人口來到當地農村,被政府同意落戶到當地的集體性經濟組織的農民,在原先地方沒有宅基地的農民(注:此種情況必須是在之前地方沒有宅基地,指的是:沒有將自己原先宅基地上的建築物出賣,出租,轉贈活改變土地性質的農民)

以上這四種情況的農民還能夠申請宅基地,你符合條件了嗎?雖然看似挺簡單,但是每條都有特殊的規定。還是為了防止農村土地變成地主土地!你怎麼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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