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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大學生在街頭可憐老乞丐,後來當了修女!

他的出生在一個貴族家庭裡, 是家裡的獨生女, 從小心地善良, 學習也非常好, 後來考上了醫科大學。 老師派他去外國深造, 這一去就是五年。 在美國這個地方街頭乞丐很多, 他看到這個情況心想如何改變他們的生活, 這時從旁邊走過來一個乞丐說可憐可憐我吧!他掏出100元給了這個乞丐。 這個乞丐對他說天下的窮苦人很多, 改變這些人非你莫屬, 你與神有緣, 去修道院學習, 他們會告訴你怎麼做。 回到家晚上他做了一個夢, 夢見一個人對他說, 按那個乞丐說的去做。

修女就肩負起來拯救這個城市的任務。 修女是天主教中虔誠而以教會為終身職業的女教徒, 通常須有三絕:絕財、絕色、絕意, 相當於佛教的尼姑。 她們用友愛、仁慈與善良去幫助誤入歧途和遇到困難的人們。 救濟貧苦民眾, 照顧生病的婦女、兒童、老人和殘疾, 舉行慈善募捐甚至會參與危險的警匪溝通調節。

後來他和政府協商創立一家救助中心, 以後和多個國家官員協商一致創辦了多個救濟協會。 還被當地政府評上優秀慈善家。

他不是一時的狂熱, 只是把聖經上的理念轉化成行動, 那些貧苦的人就是耶穌基督的兄弟, 我餓了你們給我吃的,

我沒穿的, 你們給我穿的, 他們是我兄弟中最小的一個。 她的行動不斷昇華, 升到理性信仰的高度。 她認定這些事是耶穌基督要我做的, 這是他的一生事業。 她承擔了社會貧富差距的結果, 終身為弱勢群體服務, 需要多大的勇氣和毅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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