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只因出租屋藏了這個東西,他被公安拘留了!

明知自己沒有辦理易制毒化學品備案證明, 依舊非法買賣、運輸和儲存易制毒化學品鹽酸, 最終被禪城公安查獲。 近日, 佛山禪城公安破獲今年首例非法買賣易制毒化學品案件, 抓獲違法嫌疑人1名, 現場繳獲鹽酸一批。

出租屋有異味, 民警查出易制毒化學品

6月24日上午10時許, 禪城公安民警在深村湧邊街開展日常巡邏檢查工作。 民警經過某出租屋時, 忽然聞到有化學品的氣味, 遂找來出租屋租戶周某開門接受檢查。

開門後, 民警發現該出租屋內存放了數十個塑膠桶, 其內裝有具有刺鼻氣味的無色透明不明液體。 經檢驗, 該不明液體確定為鹽酸。

鹽酸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經常接觸的一種化工原料, 國家規定買賣鹽酸等易制毒化學品不僅需要辦理危險化學用品經營許可證, 並且需要企業經銷人員到公安機關對相關業務進行備案登記。

最終, 禪城公安繳獲並沒收了該出租屋非法儲存的易制毒化學品鹽酸一批。 周某也因涉嫌非法買賣、運輸、儲存易制毒化學品被禪城公安依法行政拘留, 罰款1萬元。 而出租屋屋主肖某也因未盡出租屋管理義務被行政罰款處理。

民警正在檢查出租屋

目前, 禪城公安已全面加強易制毒化學品管制。 如有發現未經許可或者備案擅自生產、經營、購買、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 一經發現將會嚴肅查處。 同時也會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責處理。

禪城公安提醒廣大群眾:

硫酸、鹽酸等均屬於易制毒化學品, 各生產、經營、使用單位和個人在涉及易制毒化學品的生產、經營、購買過程中, 必須向公安機關申請和報備, 待公安機關審批後方可購買和出售。

法律連結

《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 未經許可或者備案擅自生產、經營、購買、運輸易制毒化學品,

偽造申請材料騙取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購買或者運輸許可證, 使用他人的或者偽造、變造、失效的許可證生產、經營、購買、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 由公安機關沒收非法生產、經營、購買或者運輸的易制毒化學品、用於非法生產易制毒化學品的原料以及非法生產、經營、購買或者運輸易制毒化學品的設備、工具, 處非法生產、經營、購買或者運輸的易制毒化學品貨值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 貨值的20倍不足1萬元的, 按1萬元罰款;有違法所得的, 沒收違法所得;有營業執照的,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