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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檢方探索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機制 讓申訴人聽得明白

公開聽證會通過公開示證、公開聽證、公開論證, 讓申訴人聽得明白, 聽得信服, 進而實現定紛止爭、息訴罷訪。 刑事申訴案件的公開聽證會, 檢察機關開展得如何?有哪些程式?哪些人參加?7月4日, 記者走進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 旁聽了該院對吳某、張某刑事申訴案舉行的公開聽證會。

聽證會上, 申訴人、原案承辦人、複查案件承辦人參加了聽證, 3位知名法律專家擔任聽證員。

據瞭解, 申訴人吳某、張某系夫妻關係, 均已年逾古稀, 因其不服基層檢察院對宋某、宋某某、楊某某故意傷害吳某一案作出的不起訴決定, 向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出申訴。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在辦理吳某、張某申訴案過程中, 鑒於該案中申訴人與被不起訴人素有積怨, 申訴人訴求強烈, 但雙方對於案發現場的事實情況各執一詞、爭議較大, 很難認定申訴人所受損傷究竟是如何造成的,

遂決定就此案開展公開聽證會。

在公開聽證會上, 申訴人吳某、張某陳述了申訴請求和理由, 原案承辦人闡明了基層檢察院作出存疑不起訴的原因和依據, 複查承辦人結合複查意見運用多媒體形式展示了案件的事實和證據情況, 並對在案證據進行了細緻的提煉分組, 條分縷析。

記者注意到, 受邀出席聽證會的還有鑒定專家, 他就申訴人的傷情進行了分析解讀。 來自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的三名專家聽證員就案件向申訴人、原案承辦人和複查承辦人分別進行提問, 並針對案件事實認定及法律適用的問題充分發表了意見。

申訴人通過辦案人員和聽證員細緻的分析講解, 明晰了法律的規定和司法機關認定犯罪的標準, 消解了心中的疑惑, 對於檢察機關的複查意見表示理解和認可, 最終簽訂了息訴罷訪協議。

經濟日報·中國經濟網記者從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瞭解到, 從該案辦案之初,

瞭解到被不起訴人與申訴人曾有姻親關係且相鄰而居後, 為了能夠使雙方化解心中的積怨與隔閡, 辦案人員多次與雙方進行了深入的溝通, 取得良好效果, 被不起訴人表達了和解的意願。

此次聽證會上還特地播放了一段辦案人員精心錄製的視頻。 在視頻中, 對雙方一直以來的矛盾, 宋某某作為被不起訴人一方的代表向吳某、張某表達了真誠的歉意並表示願意盡自己的經濟能力為吳某承擔部分醫藥費。

“不管我們的案子解決得怎麼樣, 我們對你們要深深地說聲‘謝謝’!”申訴人張某最後陳述時用一封感謝信表達對檢察官的謝意。

“通過檢察官的辦案和這次公開聽證會, 我相信檢察機關的處理結果一定是公正的,

感謝檢察官!”申訴人吳某說。 隨後, 協力廠商平臺的律師代表也就其參與的案件化解及公開聽證的過程發表了看法。 當天, 整個公開審查持續了兩小時。 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將參考公開聽證的評議意見作出複查決定並送達申訴人。

與會專家表示,此次公開審查的過程非常嚴謹、細緻,聽證會全程透明、公開,起到了“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贏公信”的作用,促進了當事人雙方達成了和解,實現了定紛止爭的效果。旁聽會議的人大代表會後表示,此次公開聽證會無論是過程還是效果都很好,申訴人通過聽證會,對法律有了一些更直觀的感受,達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體現了司法的人民性,通過陽光司法,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增強了人民的“獲得感”。

刑事申訴案件的公開審查制度是檢察機關推行檢務公開,主動接受外部監督的一項制度創新,是保障檢察監督職能正確行使的重要舉措,是申訴案件息訴罷訪的有效方式。

2011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對試行近12年的《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式規定》進行了修訂。2012年6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舉辦了該規定修訂後北京市首例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聽證會。此後,該院又多次舉辦公開聽證、公開答覆會,不斷總結經驗,逐步確立了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的長效機制,通過公開審查、刑事和解等多種方法化解社會矛盾、定紛止爭,讓司法在陽光下運行,使人民群眾感受到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據悉,來自最高檢刑事申訴廳和北京市檢察院、部分省級檢察院刑申部門負責人,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政法委協力廠商平臺的領導和北京市部分基層院的刑申部門負責人等80余人觀摩了這次公開審查活動。

(責編:丁鑫)

與會專家表示,此次公開審查的過程非常嚴謹、細緻,聽證會全程透明、公開,起到了“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贏公信”的作用,促進了當事人雙方達成了和解,實現了定紛止爭的效果。旁聽會議的人大代表會後表示,此次公開聽證會無論是過程還是效果都很好,申訴人通過聽證會,對法律有了一些更直觀的感受,達到了很好的普法效果,體現了司法的人民性,通過陽光司法,有效地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增強了人民的“獲得感”。

刑事申訴案件的公開審查制度是檢察機關推行檢務公開,主動接受外部監督的一項制度創新,是保障檢察監督職能正確行使的重要舉措,是申訴案件息訴罷訪的有效方式。

2011年12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對試行近12年的《人民檢察院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程式規定》進行了修訂。2012年6月,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舉辦了該規定修訂後北京市首例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聽證會。此後,該院又多次舉辦公開聽證、公開答覆會,不斷總結經驗,逐步確立了刑事申訴案件公開審查的長效機制,通過公開審查、刑事和解等多種方法化解社會矛盾、定紛止爭,讓司法在陽光下運行,使人民群眾感受到法律的公平與正義。

據悉,來自最高檢刑事申訴廳和北京市檢察院、部分省級檢察院刑申部門負責人,全國人大代表、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政法委協力廠商平臺的領導和北京市部分基層院的刑申部門負責人等80余人觀摩了這次公開審查活動。

(責編:丁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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