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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徵集評選甲骨文釋讀優秀成果的獎勵公告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同意, 為充分調動海內外甲骨文研究者的積極性、創造性, 解決甲骨文釋讀目前面臨的瓶頸問題, 推動甲骨文釋讀取得新的實質性進展, 中國文字博物館自即日起組織實施甲骨文釋讀成果專項獎勵計畫, 面向海內外公開徵集優秀成果並予以獎勵。 現公告如下:

一、主辦單位

中國文字博物館

二、獎勵物件

自本公告發佈之後, 海內外對甲骨文釋讀作出公認的突破性貢獻的學者個人、科研團隊及有關學術機構。

三、獎勵標準

1.對破譯未釋讀甲骨文並經專家委員會鑒定通過的研究成果,

單字獎勵10萬元;對存爭議甲骨文作出新的釋讀並經專家委員會鑒定通過的研究成果, 單字獎勵5萬元。

2.對破譯未釋讀甲骨文並經專家委員會鑒定通過的研究成果,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審核後, 可認定為承擔1項國家社科基金年度專案。

四、評審程式

1.成果徵集。 參評者須撰寫《甲骨文釋讀成果科學論證報告》, 經2名具有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後, 報送中國文字博物館。

2.專家評選。 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組織甲骨文釋讀成果評選專家委員會, 對所徵集的研究成果進行嚴格評審和科學鑒定後, 提出建議獎勵成果和作者名單。

3.社會公示。 經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批准後,

獎勵成果及作者名單在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劃辦公室網上公示7日。

4.公開獎勵。 此項工作列出專項經費, 對公示無異議的研究成果按規定予以獎勵。

五、有關要求

1.鼓勵甲骨文研究者運用雲計算、大資料等現代技術手段與傳統研究手段相結合, 形成原創性研究成果。 《論證報告》須內容豐富、論證嚴密、資料翔實、方法科學、表述規範, 不做格式化要求。 凡屬主觀臆測、缺乏科學依據的成果, 一律不予參評。

2.參評者須保證其提供的成果無侵犯他人合法權利的行為, 無智慧財產權爭議。 參評者須對申報成果的真實性負責, 參評成果引起的法律糾紛由參評者自行負責。 凡有弄虛作假、抄襲剽竊等行為的, 一經查實, 立即取消參評資格。

如果獲獎, 一律追回獎金。

3.《論證報告》一律用電腦填寫、A3紙雙面印製中縫裝訂。 報送材料包括:(1)每項《論證報告》紙質文本5份, 其中原件1份、影本4份, 電子文本1份(請用Word文檔製作);(2)2名正高級職稱同行專家的推薦意見。 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不予評審。

4.中國文字博物館有權使用獲獎成果的所有資料和資料。

中國文字博物館保留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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