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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霰彈”打腫男童面部,玩具槍5米開外可擊倒啤酒瓶

絕大多數少年兒童, 特別是男孩子, 心中都揣著一個舞“刀”弄“槍”行俠仗義的英雄夢。 孩子們對“刀槍棍棒”情有獨鍾, 造就了如今玩具市場各類玩具槍的氾濫。 而這些型號不同、造型各異、功能多樣的玩具槍, 由於市場准入寬泛, 品質良莠不齊, 不可避免地成為了近年以來頻發之兒童持“槍”傷人和持“槍”自傷傷害事件的“罪魁禍首”。 近日, 重慶市九龍坡區就發生一起五歲男童被玩具槍塑膠子彈打傷面部的緊急事故。 而民警隨後循案對玩具槍零售市場進行走訪調查的結果, 堪稱觸目驚心。

案情重播

2107年7月2日下午,

家住在九龍坡區石坪橋區域的張女士向石坪橋派出所求助, 她5歲的孩子小欣在社區玩耍過程中, 被同伴用玩具槍塑膠“子彈”擊中面部, 導致臉上多處疼痛紅腫。

接到報警後, 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 民警發現, 射傷小欣的“槍支”是一把可以裝填塑膠彈珠的“步槍”造型的玩具槍, 造型逼真, 設計有獨立彈夾, 可以一次裝填數十顆“子彈”, 拉動槍栓後即可擊發。 通過現場查驗, 該“步槍”不僅可以單發, 而且通過設置, 還可以“霰彈”式發射。 事發時, 小欣和7歲的小夥伴小果正在玩抓捕遊戲, 小果不經意抬手一槍, 四五顆“霰彈”正好擊中小欣的側面。 若不是角度稍偏, 打入眼睛後果不堪設想。 小欣的左半邊臉高高隆起, 現場的媽媽心疼的直掉眼淚。

在小果家長的陪同下, 民警和小欣媽媽一起送孩子到到醫院檢查治療。 所幸醫生檢查無大礙, 雙方家長在民警的協調下達成了和解。

小果的媽媽周女告訴民警, 兒子的這把“槍”是下午剛剛從附近的一家文具店市偷偷“入手”的, 因為用的是日常零花錢, 竟把父母瞞了個嚴嚴實實。 對於賣家不經過父母同意擅自招徠未成年人購買具有殺傷力玩具的行為, 周女士表示十分氣憤。

為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民警隨後陪同周女士到小果口中文具店瞭解情況。 民警注意到, 在店門口幾個大紙箱內, 各種玩具槍分門別類地擺列, “長槍”、“短槍”各種型號應有盡有, 儼然一個“軍火庫”。 其中, 具有“射擊”功能的玩具槍占相當比例。

這些槍, 有的帶有紅外線瞄準, 有的不僅可以點射, 還可以連發, 部分“槍”的主體甚至是鐵制的。 而且, 這些模擬玩具槍包裝都十分粗糙, 大多數包裝上沒有廠名廠址;只有小部分有小紙片標籤, 卻也全是英文, 既無中文注明射程, 也無安全使用提示。

店主告訴民警, 這些玩具槍的價格是依據射程和做工來定的, 粗糙的“短槍”便宜到幾塊錢一支, 射程遠、做工略好的可以賣10至20元不等, 最高的幾種售價高達七八十元。

民警隨後對店主擅自售賣危險玩具給未成年的做法予以嚴厲批評, 並及時協調校保、教育、文化等相關部門, 準備近期對轄區玩具市場展開專項檢查。

案情分析

目前, 市場上流行的諸如牙籤弩、鋼珠彈弓、火藥槍等具有射擊功能的兒童玩具種類繁多,

對孩子們的安全構成極大威脅。 而兒童心性不定, 對危險的評估和判斷能力較差, 客觀上放大了上述玩具的危害性。

在對轄區玩具市場進行調查時, 民警對各類玩具槍的殺傷力進行過測試, 結果讓人震驚。

以小欣被射傷的那支“霰彈槍”為例, 該槍採用氣壓裝置擊發。 經現場試驗, 這支“槍”發射出的“子彈”, 在三米外能洞穿5毫米厚的紙箱外壁, 威力不小。 不過, 和玩具市場另外一種氣壓長槍的殺傷力相比, “霰彈槍”就顯得小巫見大巫了:在測試中, 這種步槍造型的“長槍”子彈竟然把5米開外的啤酒瓶擊倒。 民警從網上瞭解到, 目前, 市場上最厲害的玩具槍射程可達20米, 近距離可以把鋁合金門板射出一個5毫米的“小坑”。

如果孩子們玩鬧時對著同伴近距離“開槍”, 造成的傷害不容小視。

民警支招(重慶市公安局九龍坡區分局石坪橋派出所民警 韓茜)

對於近期頻發的射擊玩具引發之兒童傷害案事件, 負有直接責任的三類主體均應該有所行動:

首先, 家長要切實擔負監護責任。 對於玩具的性能, 特別是彈射玩具的殺傷力, 家長要有清醒的預判;要自覺向“危險玩具”說不, 不給孩子買超越年齡特徵的“危險玩具”;要加強對兒童的安全教育, 並適當對其零花錢進行“管制”, 儘量戒絕他們“擅自做主”購買“危險玩具”的可能性。

其次, 商家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作為“危險玩具”的直接源頭, 商家有責任和義務進行甄別核較, 嚴格把好“品質關”,讓“危險玩具”喪失流通的市場和平臺。一旦“危險玩具”造成嚴重後果,售賣的商家也必將不免問責。

再次,職能部門要積極作為加強監管。國家立法機構要儘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沒有獲得指定認證機構頒發的證書,未按規定加施認證標誌的玩具產品,一律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市場管理部門要加大巡查力度,質檢、教育、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門要建立協作機制,定期對玩具市場進行巡查,及時排查隱患。

實況新聞—重慶時報記者 蔣煬 cqtimes2060937

嚴格把好“品質關”,讓“危險玩具”喪失流通的市場和平臺。一旦“危險玩具”造成嚴重後果,售賣的商家也必將不免問責。

再次,職能部門要積極作為加強監管。國家立法機構要儘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對沒有獲得指定認證機構頒發的證書,未按規定加施認證標誌的玩具產品,一律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者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市場管理部門要加大巡查力度,質檢、教育、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門要建立協作機制,定期對玩具市場進行巡查,及時排查隱患。

實況新聞—重慶時報記者 蔣煬 cqtimes206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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