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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016年16個學位點評估全部合格!2017年202個學位點將評估!

今天下午, 教育部下發《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於下達2016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結果及處理意見的通知》和《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於開展2017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確, 2016年接受評估的16個學位點全部合格, 可繼續行使學位授權。 2017年將有202個學位點接受評估, 包括129個博士學位授權點、68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和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

根據教育部此前的介紹, 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是學位授權點合格評估的重要內容, 是我國研究生教育品質監督的重要手段, 對保證學位授權點和研究生教育品質具有重要作用。 該專項評估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負責, 委託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學科評議組和全國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指導委員會組織實施, 主要檢查學位授權點的研究生培養體系完備性, 包括師資隊伍、人才培養和品質保證等。

2016年參加評估的16個學位點全部合格

2016年共有15所高校的16個學位點參加定向評估, 包括延邊大學、長春理工大學、暨南大學、成都理工大學、貴州大學、軍事科學院等6家單位的6個博士學位授權學科和北京大學、浙江大學、華中科技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深圳大學、瀋陽建築大學、山東建築大學、昆明理工大學等9所高校的10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學科, 16個學位點評估全部合格, 可繼續行使學位授權。

2017年202個學位點將參加評估

根據《國務院學位委員會 教育部關於開展2017年學位授權點專項評估工作的通知》, 2017年參加評估的範圍主要是2013年獲得授權的學術學位授權點和專業學位授權點。 共有202個學位點接受評估, 包括129個博士學位授權點、68個碩士學位授權點和5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點。

專項評估主要檢查參評點研究生培養體系的完備性, 包括師資隊伍(隊伍結構、導師水準)、人才培養(招生選拔、培養方案、課程教學、學術訓練或實踐教學、學位授予)和品質保證(制度建設、過程管理、學風教育)等。

具體評估指標與內容, 由學科評議組、教指委結合人才培養特點分別制訂。

根據教育部相關規定, 評估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 若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學位授權點, 自發文之日起撤銷學位授權;評估結果為“限期整改”的學位授權點, 即日起要進行為期2年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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