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 根據省科技廳工作需要, 決定在全省範圍內開展選調公務員工作, 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省科技廳機關計畫選調公務員4名, 詳見《2017年黑龍江省科技廳機關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計畫表》(附表1)。
二、選調範圍
全省各級機關中(不含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的正科級以下職務人員。
三、選調條件
報名人員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 同時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身體健康,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後出生);
(二)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等次;
(三)學歷、學位符合《2017年省科技廳公開選調公務員職位計畫表》中的要求;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下列情形人員不能報考:
1.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有關規定, 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規定的;
4.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轉任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式
(二)資格確認。
2.未按時提供相關材料的, 視為自動放棄報名。
3.選調名額與初審合格人數的比例原則上要達到1:5以上, 如達不到比例要求, 相應減少或取消選調名額。
4.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現場發准考證。
(三)考試。
1.筆試。 採用閉卷方式, 結合實際, 測試考生的政策理論水準、文字綜合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 筆試滿分為100分。 筆試時間、地點請關注省科技廳門戶網站通知。
2.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 按照選調名額與參加面試人數1:3的比例, 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 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談的方式, 主要測試考生綜合素質、個性特徵和職位適應度。 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請關注省科技廳門戶網站通知。
3.考試總成績的計算: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分數保留小數點後兩位元。
(四)體檢與考察。 根據考試總成績, 從高分到低分按考察人選與選調名額 1:1比例確定體檢與考察人選(若總成績出現並列,
(五)公示與試用。 擬選調人選在省科技廳門戶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 根據工作需要, 統一分配到有關處室試用3個月。
(六)試用期滿考核與辦理調轉手續。 試用期滿後進行考核, 在考核試用期間的思想政治表現、工作作風、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等情況的同時, 重點考核對所在崗位的適應能力和履行職責的情況。 考核範圍包括:試用處室主管領導、全體工作人員、綜合部門相關人員。
五、紀律要求
參加選調考試人員在考試過程中作弊、偽造塗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選調資格的, 一經查實, 予以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並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其他事項
筆試、面試7天后, 在省科技廳門戶網站公佈各環節入圍人員名單(身份證號)。 報名時, 請按要求認真填寫電子郵箱和手機號碼, 並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因電話不通影響選調的, 責任自負。 凡未入圍下一環節人員, 均不另行通知, 可通過撥打諮詢電話查詢。
七、諮詢、監督電話
諮詢電話:0451-82628335
監督電話:0451-82628852
黑龍江省科學技術廳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