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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幹部要爭做群眾“好鄰居”

有人說, “社區幹部是離老百姓最近的官”。 但在筆者看來, 多數社區幹部其實並不是官, 說他們是想鄰居之所想、解鄰居之所憂的“好鄰居”, 恐怕更為恰當。 尤其是讀罷“山西最美社區幹部”或感人或先進的事蹟, 筆者更是深深地感受到, “好鄰居”的標籤更適合貼給他們。 (7月3日, 中國青年網)

嚴格地說, 社區沒有行政級別, 社區工作人員既不屬於行政編制, 也不是事業編制, 以我們世俗的觀念來說, 做社區幹部“沒有奔頭”。 然而, “山西最美社區幹部”卻幹在社區、樂在其中、愛崗敬業, 將一樁樁、一件件居民小事, 硬是幹成社區幹部的“大事”。

他們也贏得群眾“好鄰居”的標籤。 筆者認為, 其實, 每一個基層幹部都應該爭做群眾“好鄰居”。

在民間“遠親不如近鄰”一說。 這句話有兩層意思, 一是說遇有緊急情況需要幫助的時候, 遠道的親戚就不如近旁的鄰居那樣能及時給予幫助。 二是這句話也指平時鄰里之間交往比遠親更多一些, 使得鄰里之間有了一種甚于遠親的感情。 基層幹部本就生活工作在群眾之間, 和群眾低頭不見抬頭見, 就應該幫助群眾去解決他們生活生產上的困難問題, 盡一個“好鄰居”的分內之責。

“腳下沾有多少泥土,心中就沉澱多少真情。 ”基層幹部如果有“慵懶散”的作風問題, 整天坐在辦公室, 一杯茶, 一張報, 一天一天又一天。

那麼基層幹部是永遠也不可能成為群眾“好鄰居”的。 基層幹部只有主動放下架子, 俯下身子, 走村入戶, 深入基層, 深入每一個群眾, 到群眾的身邊, 和群眾交心談心, 瞭解群眾最急、最盼、最怨的事, 認認真真地為群眾解決, 把為民服務落實得實實在在, 這樣基層幹部才是群眾的“好鄰居”。

“些小吾曹州縣吏, 一枝一葉總關情。 ”基層百姓可謂真正的弱勢群體, 他們抵禦風險的能力較低, 一旦遇到一些突發事件, 往往就感到束手無策。 基層幹部生活工作在群眾身邊, 是離群眾最近的幹部, 因此在群眾有困難的時候, 主動出手幫助他們一下, 幫助他們解決生活生產中的困難, 這肯定有助於老百姓生活的幸福美好。 因此每一個基層幹部一定要兩眼向下,

要關心群眾生活的冷暖, 不斷提高基層人民群眾的生活水準。

基層幹部每天面對群眾, 參與基層社會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工作上的一件小事可能就是群眾生活裡一件大事、要緊事。 因此每一個基層幹部都要有爭做群眾“好鄰居”情懷, 做好做實為民服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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