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貴州網訊(本網記者 張玥)近日, 貴陽一男子在駕駛摩托車過程中將擋泥膠翻卷起故意遮擋住車牌, 駕駛證一次性被扣滿12分。
3月19日18時許, 正在都司路與中華路交叉口執勤的貴陽市南明交警二中隊民警發現一輛“無牌”兩輪摩托車駛來, 交警將這輛摩托車攔下檢查。
“有牌的啊!”摩托車司機十分淡定。
交警仔細一看, 這輛摩托車確實安裝了車牌, 但車牌被卷起的後輪擋泥膠條給遮擋住了,
摩托車司機交出駕駛執照, 接受處罰。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相關規定, 其行為已經構成上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懸掛車牌的交通違法, 交警依法對摩托車司機處以罰款100元、記12分的處罰。
貴陽市南明交警二中隊民警提醒廣大駕駛員朋友, 駕駛摩托車時應該遵紀守法, 除了上路行駛證件要齊全、限兩人、戴頭盔和靠右行之外, 更應該確保自己的摩托車號牌完整、清晰, 正確安裝在規定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