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姓翟, 父母都是土生土長的農民, 供我讀書上了大學特別不容易。 我在工廠也是一名普通工薪階層, 憑現在的收入要是想積攢結婚買房是很困難的事。
但是男大當婚, 女大當嫁。 26歲在農村也是個不小的歲數了, 父母托人給我介紹了鄰村一位姑娘, 也在附近的一個工廠上班, 我們相處了半年多。 每次我和她在一起都會提到自己家貧, 希望她能理解, 不要象當地農村那樣獅子大開口要財禮什麼的, 如果同意這個前提, 再談結婚的事。 她每次都含糊地答應了。
我們的婚期定在2014年冬天, 父母將院子中的三間房重新粉刷, 我也用不多的積蓄購置了傢俱家電, 雖然花錢不多, 但也溫馨。 考慮到當地農村特別講究彩禮, 一般是8.8萬, 我父母說咱家雖窮, 不能讓人看不起, 就和家裡親戚商量給湊足了6.8萬。 我和姑娘去拍了婚紗照, 給她買了一條白金項鍊、一枚戒指,
我們這裡講究婚前一周雙方不能見面, 主要通過介紹人在二家傳話。 就在婚禮前三天, 介紹人來說女方家要求再給一萬塊錢壓箱底錢,
結婚那天, 我直接就上班去了。 我父母知道後老淚縱橫, 聽說女方那邊也驚呆了, 她們怕是沒想到我真的能做出來這種事。 而她們的名聲在附近也因此受了影響。
我和那姑娘再也沒聯繫過, 我想上帝會懲罰她們家吧。 二年後我外出打工, 和一位四川姑娘結為連理, 現在有了漂亮可愛的女兒。
後記:在農村, 娶個媳婦要窮三年。 尤其是貧困人家, 但是越窮的地方財禮越多, 這就形成了惡性循環。 希望我們國家的各個角落都儘快脫離貧窮。 還有, 姑娘們要認識到結婚找的是人, 不是錢。 財富是靠人創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