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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她一而再,再而三的提要求,我讓她結婚那天欲哭無淚

我姓翟, 父母都是土生土長的農民, 供我讀書上了大學特別不容易。 我在工廠也是一名普通工薪階層, 憑現在的收入要是想積攢結婚買房是很困難的事。

但是男大當婚, 女大當嫁。 26歲在農村也是個不小的歲數了, 父母托人給我介紹了鄰村一位姑娘, 也在附近的一個工廠上班, 我們相處了半年多。 每次我和她在一起都會提到自己家貧, 希望她能理解, 不要象當地農村那樣獅子大開口要財禮什麼的, 如果同意這個前提, 再談結婚的事。 她每次都含糊地答應了。

我們的婚期定在2014年冬天, 父母將院子中的三間房重新粉刷, 我也用不多的積蓄購置了傢俱家電, 雖然花錢不多, 但也溫馨。 考慮到當地農村特別講究彩禮, 一般是8.8萬, 我父母說咱家雖窮, 不能讓人看不起, 就和家裡親戚商量給湊足了6.8萬。 我和姑娘去拍了婚紗照, 給她買了一條白金項鍊、一枚戒指,

我給她說我們的婚禮可能不是最好的, 但我會努力工作, 結婚好好好經營家庭, 未來我們一定會改觀的。 她也滿口答應。

我們這裡講究婚前一周雙方不能見面, 主要通過介紹人在二家傳話。 就在婚禮前三天, 介紹人來說女方家要求再給一萬塊錢壓箱底錢,

意思是女方結婚後的積蓄, 會當嫁妝陪過來。 可是我家裡為了找一條龍服務的婚宴, 再加上買煙買酒, 實在是拿不出來了。 我特別生氣, 為什麼她這麼不守信用, 情急之下, 我一哥們說他先借給我, 就讓介紹人給送去了。 誰知結婚前一天, 她家裡人又讓介紹人捎話來說要給媳婦買一個金手鐲, 我們縣裡金店的手鐲最少也要一萬五千元, 我當時就火了, 結婚前為什麼要這麼一而再, 再而三地要東西, 以後我們不能再創造財富了嗎?我父母一臉愁容, 家裡親戚前期已經贊助了不少錢, 現在也無能為力了。

我當時就給我父母說, 不給!再要就不結婚了!我父母給介紹人說好話, 讓他們理解一下。 等結婚後一年內把錢攢夠了一定給女方買。 但介紹人捎話來說女方必須在婚前一天送去, 否則就不結婚了。 父母愁容滿面, 又準備四處籌錢, 但跑了一圈才湊了三千多。 我特別生氣, 當晚就和哥們商量, 哥們說這樣的村姑不要也罷, 否則後患無窮。 於是我們瞞著父母退掉了定好的婚車、給一條龍婚宴賠償了部分損失。

結婚那天, 我直接就上班去了。 我父母知道後老淚縱橫, 聽說女方那邊也驚呆了, 她們怕是沒想到我真的能做出來這種事。 而她們的名聲在附近也因此受了影響。

我和那姑娘再也沒聯繫過, 我想上帝會懲罰她們家吧。 二年後我外出打工, 和一位四川姑娘結為連理, 現在有了漂亮可愛的女兒。

後記:在農村, 娶個媳婦要窮三年。 尤其是貧困人家, 但是越窮的地方財禮越多, 這就形成了惡性循環。 希望我們國家的各個角落都儘快脫離貧窮。 還有, 姑娘們要認識到結婚找的是人, 不是錢。 財富是靠人創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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