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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周春雨被“雙開”

【安徽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周春雨被“雙開”】日前, 經中共中央批准, 中共中央紀委對安徽省政府原黨組成員、副省長周春雨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 周春雨毫無政治信仰和宗旨意識, 長期“亦官亦商”, 大肆攫取巨額經濟利益, 違規從事投資經營等活動;違反政治紀律, 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 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和報告個人有關情況;違反生活紀律。 在境外存款, 隱瞞不報, 涉嫌隱瞞境外存款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 涉嫌受賄犯罪。

周春雨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

喪失理想信念, 毫無黨性觀念和紀律意識, 既想當官、又想發財, 對党不忠誠、不老實, 嚴重違反黨的紀律, 並涉嫌違法犯罪, 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 性質惡劣、情節嚴重。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 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 決定給予周春雨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 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周春雨簡歷

周春雨, 男, 漢族, 1968年7月出生, 安徽天長人, 1988年10月入黨, 1989年7月工作, 省委黨校法學專業畢業, 研究生學歷。

1985年9月安徽大學學習;

1989年7月起, 先後任合肥市委辦公廳秘書一處工作人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其間:1989年7月至1990年4月在合肥化工廠電解車間勞動鍛煉);

1995年1月任合肥市委辦公廳副調研員;

1995年2月任省委辦公廳秘書室副調研員;

1997年4月任省委辦公廳秘書室調研員;

1999年2月任省政府辦公廳綜合室調研員;

2000年1月任省委辦公廳綜合室調研員;

2000年7月任省財政廳經濟建設處處長;

2001年4月任省財政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其間:1998年9月至2001年8月參加省委黨校法學專業研究生學習);

2007年4月任馬鞍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2008年4月任馬鞍山市委副書記、市政府代市長;

2008年6月任馬鞍山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2010年11月至2010年12月蚌埠市委副書記;

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蚌埠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1年1月至2012年8月蚌埠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2年8月至2016年11月中共蚌埠市委書記;

2016年9月 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長。 (簡歷摘自安徽省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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