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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跳單被仲介暴打 涉案嫌疑人已被刑拘

周炳鳳

近日, 中國青年網報導的一篇名為《一年輕夫婦買房毀約遭暴打 被迫交5000元仲介費》的文章引起網友關注。

事件還原


5月3日下午5點多鐘,

一對夫婦被人軟禁了起來, 妻子還被強迫去銀行取錢。


男子搶了手機就往外走, 並催促女子趕緊取錢, 與此同時門外還有另一名男子站在門口等著女子取錢, 口口聲聲說女子做事不講究。 女子到底做了什麼事, 以至於兩名男子要逼著她取錢呢?


其實事情源於女子和其丈夫到仲介看房子, 而這名白衣男子正是他們的仲介。 看房的過程中, 夫婦倆口頭上說是看好了某套房子, 但實際上並沒有簽協議。 隨後夫婦倆發現他們看好的房子在別的仲介也有銷售, 而且仲介費比較便宜,

於是二人就在第二家仲介公司買下了這套房子。


白衣男子得知自己成交失敗, 利益受損後, 聯合仲介公司的人一起把夫婦二人軟禁在了一個小屋內, 並對女子的丈夫實施毆打, 威脅女子交出5000塊錢的仲介費, 否則繼續毆打她的丈夫。 見到丈夫多次被人毆打,

最後女子只好妥協答應去取款機取錢, 仲介將她的丈夫扣押做人質。 女子從提款機中取了5000塊錢, 交給了兩名男子後, 仲介才把夫妻二人放走, 隨後這對小夫妻趕緊報了警。 目前, 涉案人員已被刑拘。

此事引起網友熱議:有網友說仲介這是強制消費, 也有網友說仲介侵犯了年輕夫婦的人身自由, 威脅人身安全, 涉嫌敲詐、綁架。 也有網友為仲介叫不平, 覺得年輕夫婦不該跳單, 如果簽了看房協議且購買了, 無論在哪買都要交仲介費。

針對此事, 小編諮詢了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邵律師。 邵律師說, 關於網友所說仲介帶客戶看房時所簽的帶看協議是無效的, 因為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

第一, 白衣男子搶走被害人手機的行為,

如事後有證據證實沒有返還, 經過司法鑒定機構鑒定, 手機的價值3000元以上或者雖未達到3000元但具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的情形的, 行為人將涉嫌構成搶奪罪依據我國《刑法》第267條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二, 白衣男子與仲介公司的人一起將被害夫婦拘禁並對女子丈夫進行多次毆打, 並以若女子不交出5000元“仲介費”將繼續毆打其丈夫為威脅, 後在仲介將其丈夫扣押做人質的情況下脅迫女子去銀行取出5000元交予他們的行為, 將涉嫌構成綁架罪, 根據我國《刑法》第239條: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的, 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邵律師還表示,在處罰方面如果涉案行為人最終被認定既構成搶奪罪又符合綁架罪的,搶奪手機的白衣男子將面臨搶奪罪與綁架罪數罪並罰的刑事處罰。對於被搶奪的手機及5000元現金將通過公安機關的追贓程式進行追回。另外,上述行為人對其丈夫進行毆打的造成的傷害,醫療時所需的醫療費、康復費等費用可以通過刑事附帶民事部分進行索賠。

邵律師最後提醒大家,雖然在購房前所簽訂的限制向協力廠商購房的協議無效,但也不要隨意簽訂任何資料以免讓仲介公司產生誤解,認為他們提供的協議是有效的從而私自行使他們的權利給購房者造成人身、財產損害。退一步講,即使簽訂了協定,當仲介公司的人員依據協定向購房者主張所謂的權利的,不要與仲介公司發生衝突,及時報警向司法機關求助。

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邵律師還表示,在處罰方面如果涉案行為人最終被認定既構成搶奪罪又符合綁架罪的,搶奪手機的白衣男子將面臨搶奪罪與綁架罪數罪並罰的刑事處罰。對於被搶奪的手機及5000元現金將通過公安機關的追贓程式進行追回。另外,上述行為人對其丈夫進行毆打的造成的傷害,醫療時所需的醫療費、康復費等費用可以通過刑事附帶民事部分進行索賠。

邵律師最後提醒大家,雖然在購房前所簽訂的限制向協力廠商購房的協議無效,但也不要隨意簽訂任何資料以免讓仲介公司產生誤解,認為他們提供的協議是有效的從而私自行使他們的權利給購房者造成人身、財產損害。退一步講,即使簽訂了協定,當仲介公司的人員依據協定向購房者主張所謂的權利的,不要與仲介公司發生衝突,及時報警向司法機關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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