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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召開

東莞陽光網訊今天上午, 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召開。 會議審議《東莞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 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對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的情況報告》, 研究決定關於補選一名市人大代表的事宜。

市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潘新潮主持會議。 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楚良、李滿堂、陳錫江、何躍沛, 秘書長朱斌華和常委會其他組成人員等出席會議。 副市長喻麗君, 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陳昌盛、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來向東、東莞理工學院立法基地專家等列席會議。

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主任陳俊榮作關於《東莞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況的報告。 來向東代表市人民檢察院作《關於對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的情況報告》。 市人大常委會內司工委主任伍志鴻對市檢察院的報告提出初審意見。

會議還舉行了分組討論, 審議上述事項。 根據討論和審議意見, 市人大常委會決定:關於《東莞市飲用水源水質保護條例(草案修改稿)》, 會後由市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綜合整理出審議意見, 並結合前一階段徵集到的各方面意見建議, 修改形成草案修改二稿, 提交下一次常委會審議;關於市人民檢察院《關於對公安機關執法監督工作的情況報告》,

會後由內司工委綜合整理會議的審議意見, 經常委會有關領導審定後, 送市檢察院和市公安局有關部門研究辦理。

會議還表決通過, 同意在市第222選區(隸屬企石鎮)補選一名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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