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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張掖市考錄公務員體檢物件進行體檢的通知

根據甘肅省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考錄程式, 共確定張騫等159名考生為體檢物件, 現將體檢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體檢對象

1.2017年張掖市招錄公務員體檢對象共156名(名單見附表);

2.2016年考錄公務員確定為體檢物件, 當時因懷孕部分體檢專案未檢的劉小玲(報考山丹縣老軍鄉人民政府)、宋 蕾(報考民樂縣順化鄉人民政府)、王 麗(報考甘州區人民法院)3名考生。

二、時間地點

2017年7月6日(星期四)上午7:30前, 請參加體檢的考生到張掖市人社局前樓七樓會議室報到。

地址:張掖市甘州區丹霞東路17號

諮詢電話:0936—8360910、13993633008

三、專案標準

體檢專案和標準按以下規定執行:

1. 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2.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專案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 應安排當日複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專案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

應安排當場複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專案結果有疑問時, 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 提出複檢申請, 由市考錄辦安排報考人員到另外醫院進行複檢。 市考錄辦對體檢結論有疑問的, 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進行複檢。 複檢只能進行一次, 體檢結論以複檢結論為准。

3.報考人民警察並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 按照《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不進行複檢。 (注:臨澤縣公安局137職位(法醫)單側裸眼視力低於5.0, 不合格;其餘人民警察職位單側裸眼視力低於4.8,

不合格。 )

四、有關事宜

1.體檢時必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筆試准考證》和《面試通知書》, 缺少上述證件之一者, 視為自動放棄。 逾期不到者, 按自動放棄處理。

2.體檢當日早晨需空腹(不要吃飯, 也不要喝水), 不得佩戴隱形眼鏡(近視的考生請佩戴框架眼鏡), 宜著寬鬆、休閒衣物, 以方便各項檢查, 勿穿有扣子或金屬飾物的內衣, 以免影響X光檢查的結果。

3.體檢費用(500元)由考生個人繳納, 需要增加必要的檢查項目時, 費用另行繳納。

4.考生在體檢期間實行封閉管理。 考生應嚴格遵守體檢紀律, 接受工作人員統一管理, 禁止親友陪同, 不准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 違者取消考錄資格。 考生在體檢現場拿出手機等通訊工具, 無論任何理由,

視為違紀行為, 按體檢不合格處理。

5.懷孕或可能已受孕者, 事先告知醫護人員, 勿做X光檢查, 採用其它方法檢查。

6. 體檢不合格者, 經市考錄辦核准後, 按該職位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面試缺考或成績為零、體能測評不合格者, 不得遞補), 遞補只能進行一次。 考生放棄體檢的, 該職位不再進行遞補。

附件:2017年度張掖市考錄公務員(參公人員)體檢考生名單(共156人)

張掖市考錄辦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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