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時政>正文

員額檢察官責任狀,是信任,更是責任

“遞交員額檢察官責任狀的那一刻, 我很激動, 我感受到了組織對我的信任, 但更多的, 感受到了沉甸甸的責任!”張家界市首批入額檢察官屈先灼如是說。

在剛剛召開的全市檢察長會議上, 張家界市院首批26名員額檢察官向黨組書記、檢察長趙榮提交了《張家界市人民檢察院員額 官辦案工作責任狀》, 許下他們的莊嚴承諾。

據悉, 為促進員額檢察官依法、規範、積極履職,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司法責任制的若干意見》、《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績效考核及獎金分配指導意見(試行)》及《湖南省法官、檢察官單獨職務序列改革實施方案》等相關規定, 張家界市人民檢察院制定了員額檢察官辦案工作責任狀, 分責任內容、責任考核和責任追究三個部分, 依據案管部門提供的近三年辦案平均數及省院考核要求, 結合崗位職責, 確定每一位員額檢察官的辦案工作任務和工作品質,

並由員額檢察官績效考核委員會按年度對員額檢察官進行考核, 對不能完成辦案工作責任任務的, 視情況作出不發放或者少發放年終獎勵性績效考核獎金、考核年度不計入等級晉升年限等處理, 對辦案出現重大過錯的, 追究執法辦案過錯責任, 並停發檢察官績效考核獎金。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