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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狂犬病,陝西禁止城鎮居民在高層養大型犬、烈性犬

陝西5部門聯合印發通知, 強調犬類管理是控制狂犬病疫情的核心。 近日, 陝西省衛生計生委、省公安廳、省農業廳、工商局、食藥監局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強調狂犬病防控的關鍵是確保"狗不帶毒, 犬不傷人", 犬類管理是控制狂犬病疫情的核心。

通知要求, 要強化源頭管理。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指定犬只管理部門, 進一步明確主體責任, 落實限制養犬或養犬管理辦法, 堅決禁止城鎮居民在高層住宅飼養大型犬、烈性犬。

要落實防控措施。 各地要進一步強化犬只登記建檔和查驗犬類免疫接種證, 規範"養犬登記證"發放工作, 從源頭上減少狂犬病的發生。

要加強疫苗管理和規範處置, 切實做好人用和犬用狂犬病疫苗的流通和接種工作, 進一步提高防控能力。 要加強宣傳教育, 各地要設置固定宣傳設施, 印發宣傳材料,

加大狂犬病綜合防治知識宣傳力度, 使人人知曉狂犬病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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