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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7年轉給妻子78萬 他生病妻子賬上卻只有300多

去年9月起, 青白江區居民張先生的人生, 就像坐了趟過山車。 此前, 他是一名化工技術人才, 月收入逾萬。 每月留下一些生活費後, 張先生都將剩下的工資, 悉數轉入妻子胡女士帳戶。 銀行流水顯示, 2010年以來, 他一共往妻子帳戶轉入70余萬。

然而張先生表示, 自去年9月檢查出前列腺癌後, 他想讓妻子拿點錢出來治療, 但胡女士卻以無錢為由拒不支付醫療費。 無奈之下, 張先生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離婚, 並請求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一審法院支持了張先生離婚請求。 不過讓張先生始料未及的是, 胡女士帳戶內,

能夠分割的現金僅有300餘元。

銀行流水顯示 轉入現金達78萬

張先生和胡女士2005年結婚。 兩人均屬再婚, 婚後沒有生育子女。 張先生現年51歲, 胡女士比他小4歲。

張先生平時幫人做工程, 四處奔波。 由於張先生懂化工, 外出打工期間收入可觀。 “大多數時候, 月收入都會過萬。 ”

至少從2010年起, 每月領到工資後, 張先生除了留點零花錢外, 都會悉數轉入胡女士的銀行帳戶中。 銀行流水顯示, 胡女士的兩張銀行卡先後收到過張先生轉入的約60筆現金,總數達78萬左右。 “2010年前, 我也是按月把工資轉給妻子。 結婚以來, 我轉給她的錢應在100萬左右。 ”

不幸的是, 去年9月, 張先生患上了前列腺癌晚期。 在籌措手術費時, 妻子卻告訴他家裡沒錢了。 張先生妹妹表示,

由於哥哥按月將工資轉給妻子, “生病時, 他自己的銀行卡內僅有1萬餘元。 去年哥哥做手術一共花費6萬餘元。 我借了5萬給他。 ”張先生統計, 從去年9月6日檢查出前列腺癌到今年2月27日, 各種費用已花去9萬餘元。 “我已向妹妹借了10萬元。 ”

賬上只剩300余元

丈夫質疑:70余萬哪去了?

因為妻子拒絕支付醫療費, 張先生將妻子告上法庭, 除請求離婚外, 同時還請求法院對夫妻二人的債權債務進行分割。 “離婚不是我的目的, 但確實是沒錢治病啊!”

訴訟期間, 法院調取了胡女士名下的銀行帳號, 發現帳戶內餘額僅有300餘元。 另外所有的證券、股票加起來, 價值也不過數千元。 這一切讓張先生感到非常奇怪。 張先生介紹, 兩人結婚後, 他們於2006年按揭購買了一套房子,

“當時每月月供僅有600餘元。 另外妻子從原公司下崗後, 也得到了一筆近十萬元的補償金。 ”

法庭上, 胡女士表示, 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 張先生確實將部分收入交給她管理, “但在雙方的共同生活中已經全部消費了。 ”對此, 張先生提出了質疑, “就我的瞭解, 對方(胡女士)是一個極為儉省的人。 我轉給她的70多萬, 咋能說沒就沒了呢?”

由於雙方均一致同意離婚, 一審法院判決准許兩人離婚。 兩人一致認可共同所有房屋價值34萬。 住房歸胡女士所有, 但胡女士需支付張先生房屋折價款15萬餘元。

丈夫提起上訴

妻子:錢用於十幾年的家庭生活

因對一審判決不服, 張先生現已提起上訴。 張先生表示, 一審中, 他曾向法院提出申請,

希望能夠查明胡女士相關銀行帳戶的流水明細, “但法院只調取了對方帳戶餘額。 ”案子進入二審後, 張先生再次向法院提交申請查明胡女士銀行帳戶的流水明細。 同時, 張先生妹妹也以張先生、胡女士二人作為共同被告提起訴訟, 試圖討回之前自己給哥哥墊付的醫藥費。

昨晚, 成都商報記者與胡女士通過電話取得聯繫。 胡女士說:“十幾年用了幾十萬都是我們共同生活一起用的, 這算過錯?我本來想和他好生過日子的, 都是因為他妹妹從中挑唆。 每年給老公父母, 還有老公妹妹的兒子都給了好幾萬。 ”對此, 張先生予以否認, “每年我和妻子共同生活時間也就一個月左右。 其他時候我的開支, 都是自己解決。

這些錢究竟去了哪兒, 我期望法院能夠查清楚。 ”

律師說法

若查明有人轉移財產

將少分或不分財產

針對此案, 省律協民商委副主任、資深家事律師張承鳳表示, 胡女士銀行流水明細將是查明本案的關鍵, “經張先生申請, 法院若認為確有必要, 有權對胡女士名下的銀行帳戶流水明細進行調查。 在這一過程中, 若胡女士存在大額、異常支出且無法給出合理理由, 該筆支出將作為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在這一過程中, 若查明有人轉移財產, 就有可能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

成都商報記者 張柄堯 攝影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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