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3月21日上午, 記者從三亞警方獲悉, 兩名男子因為在檳榔河裡電魚, 被轄區鳳凰派出所民警抓獲後, 依法對其予以行政拘留五日。
據瞭解, 根據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的“創文鞏衛”工作部署, 鳳凰派出所主動擔當, 加強了對檳榔河沿岸、河面的巡查。 3月15日下午15時許, 鳳凰派出所街面巡邏隊員在鳳凰路檳榔河沿岸巡邏時, 突然發現在同心家園六期旁檳榔河中央有兩名男子正使用電擊裝備捕魚。 面對此況, 巡邏隊員當即對此二人進行勸阻, 並責令他們快速上岸接受調查。 或許看到員警“來真的”,
待到這兩名男子走上岸後, 巡邏隊員立即將他們控制住, 並扣押一部電魚機、一個塑膠桶。 經詢問, 違法人員李某、李某某二人對其在河裡電魚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 警方依法對違法人員李某、李某某分別處行政拘留五日之處罰, 對扣押的工具進行收繳。
目前, 違法人員李某、李某某已被警方拘留, 此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