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 ”可是, 家住盧龍縣劉田莊鎮某村村民白老太太, 雖然辛辛苦苦地一輩子, 膝下有兩個兒子,
今年74歲的白老太太, 早年喪夫, 育有兩個兒子, 為了自己的孩子能享受母愛, 沒有再嫁, 她既當爹又當媽一把屎一把尿地把兩個孩子拉扯成人。 時間過得真快, 一晃到了兒子們娶妻生子的時候。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 白老太太的大兒子王林(化名)成了家。 又過了幾年小兒子王森(化名)也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 白老太太日日想夜夜盼, 但是由於當時家裡太窮, 一直沒有提親的人上門, 王森的婚事一直沒有著落, 娶不上媳婦這可愁壞了白老太太, 她整日寢食不安, 像著了魔似的見人便說, 逢人便講。 好在天無絕人之路, 就在白老太太想得幾乎發瘋的時候, 本村的石家托人說親,
口說無憑, 日後石家怕白老太太不承認, 還特意囑託提親人為防以後出麻煩, 要與白家正式簽訂一份入贅協議。 白老太太豁出去了, 當著親家和眾鄉親的面與小兒子王森白紙黑字簽下了一份入贅協議, 還看著條款斷斷續續地念到:協議簽訂後, 白老太太的生老病死葬與王森無關概不負責。 對於入贅協議王林什麼也沒說,
天有不測風雲。 就在白老太太樂滋滋過日子的時候, 2016年5月3日一場大病奪去了王林的生命, 兒子走了老人傷心不已, 她失去了生活的依靠。 老人年事已高, 身體也一天不如一天, 痛定之後白老太太想起了小兒子王森, 心想他也是我身上掉下的肉, 大兒子沒了他應該為我養老送終。 於是找到小兒子王森念叨這件事, 可讓老太太沒想到的事情發生了, 王森一口否認贍養老人, 說:“我入贅和石家是有協議的。 ”就這樣20多年前的一紙入贅協議割斷了母子親情。 小兒子王森的冷落和無情逼得老太太走投無路。 無奈之下, 2017年5月28日找到盧龍縣重大疑難民間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
受理案件後, 調解人員找到了白老太太的小兒子王森, 然而沒等調解人員說話, 他就拿出了當年與母親簽訂的入贅協議書, 很有底氣地說:“這個是母親自己簽的, 當時她一點也沒考慮我的感受, 現在又想反悔, 石家是不會答應的。 ”
經調查核實, 白家母子簽訂的入贅協議屬實。 但現實情況是白老太太共生兩個兒子, 大兒子王林因病已經走了, 那麼, 只有小兒子王森來盡贍養義務, 在這個節骨眼上, 小兒子王森拿入贅協議說事, 是欠妥的站不住腳的, 一旦訴訟到法院也是得不到支持的。 我國法律規定, 贍養父母是子女應盡的法定義務, 除非父母在子女幼年時有遺棄、虐待等嚴重傷害子女身心健康的犯罪行為,
通過調解人員以法攻心, 依理、依情的教育, 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勸說, 白老太太的小兒子王森醒過來了, 低下了頭, 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 跪在母親面前摟著母親的大腿哭著說:“媽!我錯了, 以後我一定好好照顧您。 ”在調解人員和鄉親們的目送下, 小兒子王森和媳婦攙扶著老人回到了自己的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