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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環保督查全覆蓋遇上違法企業複產

作為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一項制度性安排, 中央環境保護督查今年將首次覆蓋全國。 這是環境保護部部長陳吉甯19日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透露的消息。 (中國青年報)

看到消息稱, 環境保護部門將根據幅員遼闊, 經濟體量大, 排汙企業多, 各地差異大等特點, 借助新技術的應用, 構建覆蓋全國的環境監管執法、環境品質和重點企業線上監測、環評審批和管理、重污染天氣應急會商和應對等管理平臺, 讓人不免為之振奮。 然, 當此則消息一出:3月15日至18日, 環境保護部18個督查組對京津冀等重點城市大氣污染治理工作開展專項督查,

發現多地存在企業違法違規複產, 部分企業違法排放或不正常運行治汙設施, 一些企業線上監控資料造假或管理混亂, 部分企業廠區揚塵污染管控不到位等等如是。 筆者想說, 當環保督查全覆蓋遇上“散亂汙”違法企業複產, 又當何解?

有這樣一句歇後語說得好“剃頭挑子——一頭熱”, 用以比喻一廂情願。 在歷經了10多天的持續藍天後, 京津冀的週末被霾籠罩。 環保部通報稱, 主要原因是不利天氣遇上“散亂汙”企業違法複產, 以及一些大企業超標排汙。 當然, 同樣的疑問是, 緣何這些企業會置環保法律法規於不顧, 頂風作案, 日均值資料超標嚴重?究其一點, 源於一些地方政府仍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的情況。

如對轄區煤炭經銷戶監管工作有部署、無落實;對10蒸噸及以下燃煤鍋爐、茶浴爐未淘汰到位;對需做到主體移位, 煙囪拆除, 所有連接管道和線路切斷, 沒有拆除到位, 簡單修復即投入生產等等如是。 如此可見, 環保督查全覆蓋單靠同級或者高一級的環保部門的確獨木難支。

“解鈴還須系鈴人”。 遠水若真能救近火, 固然是好事。 但也應該看到,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的確, 利用全覆蓋平臺, 將再現每一位執法者的執法過程, 每一份環評報告的評估內容, 每一個監測資料的歷史留痕, 是不錯的“殺手鐧”。 可問題是, 如果線上監測資料造假, 擅自修改儀器參數;或是線上監控設施不正常,

線上監控設施標氣過期;抑或是線上監控裝置故障等, 還真不好說。 就以環保督查為例, 很多地方的每次上級環保督查, 都會發現許多存在環境污染問題的企業, 而當地環保部門卻好像一點不知。 其實, 監管不到位只是一個方面, 肆無忌憚污染的背後, 有無地方政府保護主義的“魅影”?有無“權力”干涉、阻撓而導致環保部門無力監管?有無監管者與違法排汙者沆瀣一氣, 形成利益相關體, 都不好妄下論斷。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無論何種環保治理, 關鍵還在抓住責任主體, 否則, 難除“污染——督查——整改——再污染——再督查——再整改”的怪圈。

病來如山倒, 病去如抽絲。 消除污染也並非是一蹴而就。 對於環保環保督查全覆蓋欣喜之餘,

還需強有力的制度做好“後手棋”。 如果不能根治受GDP牽制, 環保執法拗不過“行政意志”;如果不能改變一些地方領導經濟意識、環保意識、當官要為民做主的常識;如果面對污染還是重重拿起、輕輕放下, 沒有撕破面子, 沒能成為一種制度;如果不能轉變發展觀念、創新發展模式、破解發展難題、提高發展品質入手;如果不能把環境保護的責任與地方發展考核相結合;如果不能把環境保護與“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有機結合起來, 加大懲戒力度;如果不能把民眾參與、社會協作有機結合。 那麼, 當環保督查全覆蓋遇上違法企業複產, 難保不會理想很豐滿現實很骨感。

建設生態文明, 關係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

綜上所述, 環保督查全覆蓋著實可期。 (金羊網文/魚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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