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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山人!鹽山開啟“1+1+1”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模式!為貧困居民健康打通“最後一公里”!

7月5日下午, 鹽山縣舉行貧困居民家庭醫生簽約啟動儀式。

縣政府副縣長王麗梅主持會議並講話。

縣扶農辦、衛計局、縣醫院主要負責人及分管副職, 各鄉鎮、鄉鎮衛生院、衛計局相關科室、疾控中心、婦幼保健院、衛生監督所相關負責人及縣直醫療衛生單位部分職工, 部分鄉村醫生代表及部分貧困戶代表參加了啟動儀式。

王麗梅傳達了市政協副主席、縣委書記薛澤通同志的重要批示。

王麗梅指出, 貧困居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是一個重要突破口, 旨在強力推進全縣健康扶貧工作取得實效, 促進我縣精准脫貧、過硬摘帽。

王麗梅要求, 開展貧困居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是縣委、縣政府深入貫徹上級健康扶貧精神, 落實中央惠民政策,

解決群眾就醫困難的重要舉措, 各鄉鎮、各醫療機構務必高度重視;縣、鄉、村簽約團隊要充分發揮科技人才優勢, 抽調精兵強將組建簽約家庭醫生團隊, 把貧困居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抓好做實, 並確保簽約醫療工作品質;衛生計生部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管理措施、工作方案、考核標準, 認真總結現階段存在的問題, 積極應對整改, 並在工作運行中不斷積累經驗, 爭取儘快在貧困居民範圍內推廣, 努力為健康鹽山的建設做出積極更大的貢獻。

鹽山縣衛計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建雲宣讀了《鹽山縣貧困居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縣醫院黨委書記、院長劉海文代表縣醫院作表態發言

鄉村醫生代表作表態發言

鄉鎮衛生院院長代表作表態發言

部分貧困家庭代表與簽約團隊進行現場簽約

啥是“1+1+1”模式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1+1+1”模式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即1個鄉村(責任)醫生、1個鄉鎮衛生院團隊(基本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1個縣醫院醫療救護團隊,對簽約貧困居民實施簽約服務。

鹽山縣貧困居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圍繞全縣脫貧攻堅和健康扶貧工程大局,將緩解貧困人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創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模式,通過開展貧困居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建立與貧困居民間的契約式服務關係,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和有序就醫格局的形成,為貧困居民提供綜合、連續、協同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努力實現貧困居民“小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有效解決我縣貧困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基本原則

(一)明確責任,規範服務。明確鄉村(責任)醫生、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醫療)團隊和縣人民醫院(以下簡稱縣醫院)醫療救護團隊是簽約服務的第一責任人,鄉村(責任)醫生和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醫療)團隊、縣醫院醫療救護團隊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標準和規範,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縣醫院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能診治的病人的救治工作納入簽約服務範圍。同時,縣醫院提供技術支援並負責對鄉鎮衛生院和轄區內鄉村(責任)醫生進行業務指導,衛計局負責對簽約機構的簽約工作進行督導和考核。

(二)加強宣傳,自願簽約。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內容和要求,使家庭醫生簽約工作家喻戶曉,使貧困居民自願參與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中。

(三)強化考核,持續發展。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簽約機構的績效考核,並與補助經費掛鉤,促進服務機構全面落實各項簽約服務工作。根據貧困居民的衛生服務需求,不斷豐富家庭醫生簽約式服務的內涵,及時調整簽約服務內容,有效滿足貧困居民的健康需求。

工作目標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我縣轄區內貧困居民,其中以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慢性病患者等有特殊醫療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需求的人群為重點。2017年,以宣傳發動和貧困居民簽約為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鼓勵和引導貧困居民在所在轄區內進行自願簽約服務,對不同人群有針對性的提供服務內容。簽約服務機構要履行協定規定的服務承諾,並根據居民的意見,及時調整服務方式,提高服務品質和居民滿意度,最終實現貧困居民簽約服務率達到100%。

簽約要求

(一)簽約服務機構。家庭醫生簽約採取團隊和個人相結合的服務形式,家庭醫生團隊由縣醫院醫療救護團隊、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醫療)團隊與鄉村(責任)醫生組成,簽約服務機構採取1+1+1的模式,即1個鄉村(責任)醫生、1個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醫療)團隊和1個縣醫院醫療救護團隊,對簽約貧困居民實施簽約服務。實施簽約服務的鄉村(責任)醫生和鄉鎮衛生院醫師必須具有合法執業資格。

(二)簽約週期。簽約週期原則上一年一簽、一戶一簽,期滿後貧困居民可續(解)約或選擇其他家庭醫生團隊簽約。到期不更換簽約醫療機構及簽約醫生的,簽約協議自動續約。

(三)簽約形式。在雙方充分瞭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涵的前提下,以戶為單位,由貧困居民自願選擇1個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定,明確簽約服務內容、方式、期限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有關事項。

(四)簽約責任。簽約服務團隊負責為簽約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等各項服務,並獨立承擔醫療責任。在為居民提供服務過程中,因居民隱瞞病史資訊、不執行簽約醫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聽從指導意見而影響到服務品質以及因病情超出簽約機構診療水準和能力而造成不良後果的,簽約機構不承擔責任。

服務內容

(一)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簽約服務以簽約家庭需求為導向,以居民健康檔案為基礎,以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慢性病人等為重點服務物件,開展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對健康檔案進行動態管理;二是開展對65歲及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和高血壓、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篩查、隨訪、體檢工作,為服務物件提供健康生活行為干預指導和診療路徑指導服務;三是運用適宜的中西醫(藥)技術,對65歲以上老人和0-36個月兒童開展中醫健康管理服務;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於4次的健康諮詢和分類指導服務。四是縣醫院定期對貧困家庭開展健康諮詢和講座活動。

(二)基本醫療服務。一是為簽約家庭提供一般常見病和多發病的中西醫診治、合理用藥、診療路徑指導和轉診預約等診療服務。二是對空巢老人、行動不便的簽約對象提供上門健康諮詢、指導和上門診療服務,建立家庭病床。由於開展家庭式診療具備醫療風險,如涉及特殊收費專案,其收費按照國家有關檔標準執行。經雙方協商確定,簽約服務物件同意並提出求助申請後,服務團隊應及時提供上門服務,提供服務的鄉村(責任)醫生有特殊醫療任務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上門服務時,由衛生院團隊工作人員開展上門服務工作。三是鄉鎮衛生院加強對鄉村醫生的管理,並為鄉村醫生在服務過程中提供技術支撐和後勤保障,鄉村(責任)醫生的門診日誌由村衛生室統一存檔。四是縣醫院為簽約家庭開闢綠色通道,住院免費接診,免除掛號費,優先安排檢查、住院,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住院病人在國家規定報銷基礎上,出院前再次減免自付費用的10%。同時,縣醫院安排12個臨床科室與12個鄉鎮對接,簽約家庭可根據協定直接聯繫對接科室主任,由科室主任負責聯繫安排相關科室進行診療。

(三)健康評估。以建立居民規範化健康檔案為基礎,在鄉鎮衛生院醫師指導下,鄉村(責任)醫生每年對簽約居民進行1次健康狀況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量體制訂個性化健康方案。

(四)轉診服務。如簽約物件病情有疑難、急重症或受條件限制,超出鄉村(責任)醫生、鄉鎮衛生院診療能力的,簽約醫生可直接為簽約居民聯繫縣醫院預約診療和雙向轉診服務,並履行轉診手續。

(五)健康管理服務。開展以健康管理為主要內容、以主動服務為主要形式的其它個性化服務。

(六)簽約服務中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費用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中列支。

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2017.7.1-2017.7.10):圍繞全縣貧困居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開展宣傳、動員、培訓。

(二)開展簽約(2017.7.11-2017.7.21):縣醫院、各鄉鎮衛生院和鄉村(責任)醫生按照要求和貧困居民簽約,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簽約。

(三)專案實施(2017.7.22-2017.12.31):縣醫院、各鄉鎮衛生院和鄉村(責任)醫生根據簽約內容,提供各項服務,並及時向轄區居民公示簽約情況。

(四)督導考核(2017.12.31前):組織對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工作情況進行年終考核和評估,確保簽約一戶服務好一戶,切實讓貧困患者享受到優質、高效、安全、價廉的醫療服務。

鄉鎮衛生院院長代表作表態發言

部分貧困家庭代表與簽約團隊進行現場簽約

啥是“1+1+1”模式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1+1+1”模式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即1個鄉村(責任)醫生、1個鄉鎮衛生院團隊(基本公共衛生+基本醫療)和1個縣醫院醫療救護團隊,對簽約貧困居民實施簽約服務。

鹽山縣貧困居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實施方案

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圍繞全縣脫貧攻堅和健康扶貧工程大局,將緩解貧困人口“看病難、看病貴”問題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創新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模式,通過開展貧困居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建立與貧困居民間的契約式服務關係,促進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和有序就醫格局的形成,為貧困居民提供綜合、連續、協同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努力實現貧困居民“小病不出鄉,大病不出縣”,有效解決我縣貧困居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

基本原則

(一)明確責任,規範服務。明確鄉村(責任)醫生、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醫療)團隊和縣人民醫院(以下簡稱縣醫院)醫療救護團隊是簽約服務的第一責任人,鄉村(責任)醫生和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醫療)團隊、縣醫院醫療救護團隊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標準和規範,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縣醫院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不能診治的病人的救治工作納入簽約服務範圍。同時,縣醫院提供技術支援並負責對鄉鎮衛生院和轄區內鄉村(責任)醫生進行業務指導,衛計局負責對簽約機構的簽約工作進行督導和考核。

(二)加強宣傳,自願簽約。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內容和要求,使家庭醫生簽約工作家喻戶曉,使貧困居民自願參與到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中。

(三)強化考核,持續發展。將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對簽約機構的績效考核,並與補助經費掛鉤,促進服務機構全面落實各項簽約服務工作。根據貧困居民的衛生服務需求,不斷豐富家庭醫生簽約式服務的內涵,及時調整簽約服務內容,有效滿足貧困居民的健康需求。

工作目標

家庭醫生簽約服務覆蓋我縣轄區內貧困居民,其中以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慢性病患者等有特殊醫療衛生服務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需求的人群為重點。2017年,以宣傳發動和貧困居民簽約為主,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鼓勵和引導貧困居民在所在轄區內進行自願簽約服務,對不同人群有針對性的提供服務內容。簽約服務機構要履行協定規定的服務承諾,並根據居民的意見,及時調整服務方式,提高服務品質和居民滿意度,最終實現貧困居民簽約服務率達到100%。

簽約要求

(一)簽約服務機構。家庭醫生簽約採取團隊和個人相結合的服務形式,家庭醫生團隊由縣醫院醫療救護團隊、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醫療)團隊與鄉村(責任)醫生組成,簽約服務機構採取1+1+1的模式,即1個鄉村(責任)醫生、1個鄉鎮衛生院(公共衛生+醫療)團隊和1個縣醫院醫療救護團隊,對簽約貧困居民實施簽約服務。實施簽約服務的鄉村(責任)醫生和鄉鎮衛生院醫師必須具有合法執業資格。

(二)簽約週期。簽約週期原則上一年一簽、一戶一簽,期滿後貧困居民可續(解)約或選擇其他家庭醫生團隊簽約。到期不更換簽約醫療機構及簽約醫生的,簽約協議自動續約。

(三)簽約形式。在雙方充分瞭解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涵的前提下,以戶為單位,由貧困居民自願選擇1個家庭醫生團隊簽訂服務協定,明確簽約服務內容、方式、期限和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及其他有關事項。

(四)簽約責任。簽約服務團隊負責為簽約居民提供基本醫療、基本公共衛生等各項服務,並獨立承擔醫療責任。在為居民提供服務過程中,因居民隱瞞病史資訊、不執行簽約醫生制定的防治方案、不聽從指導意見而影響到服務品質以及因病情超出簽約機構診療水準和能力而造成不良後果的,簽約機構不承擔責任。

服務內容

(一)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簽約服務以簽約家庭需求為導向,以居民健康檔案為基礎,以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慢性病人等為重點服務物件,開展以下工作:一是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對健康檔案進行動態管理;二是開展對65歲及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健康管理服務和高血壓、糖尿病、重型精神病患者的篩查、隨訪、體檢工作,為服務物件提供健康生活行為干預指導和診療路徑指導服務;三是運用適宜的中西醫(藥)技術,對65歲以上老人和0-36個月兒童開展中醫健康管理服務;為慢性病、重型精神病患者提供每年不少於4次的健康諮詢和分類指導服務。四是縣醫院定期對貧困家庭開展健康諮詢和講座活動。

(二)基本醫療服務。一是為簽約家庭提供一般常見病和多發病的中西醫診治、合理用藥、診療路徑指導和轉診預約等診療服務。二是對空巢老人、行動不便的簽約對象提供上門健康諮詢、指導和上門診療服務,建立家庭病床。由於開展家庭式診療具備醫療風險,如涉及特殊收費專案,其收費按照國家有關檔標準執行。經雙方協商確定,簽約服務物件同意並提出求助申請後,服務團隊應及時提供上門服務,提供服務的鄉村(責任)醫生有特殊醫療任務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上門服務時,由衛生院團隊工作人員開展上門服務工作。三是鄉鎮衛生院加強對鄉村醫生的管理,並為鄉村醫生在服務過程中提供技術支撐和後勤保障,鄉村(責任)醫生的門診日誌由村衛生室統一存檔。四是縣醫院為簽約家庭開闢綠色通道,住院免費接診,免除掛號費,優先安排檢查、住院,住院實行“先診療、後付費”,住院病人在國家規定報銷基礎上,出院前再次減免自付費用的10%。同時,縣醫院安排12個臨床科室與12個鄉鎮對接,簽約家庭可根據協定直接聯繫對接科室主任,由科室主任負責聯繫安排相關科室進行診療。

(三)健康評估。以建立居民規範化健康檔案為基礎,在鄉鎮衛生院醫師指導下,鄉村(責任)醫生每年對簽約居民進行1次健康狀況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量體制訂個性化健康方案。

(四)轉診服務。如簽約物件病情有疑難、急重症或受條件限制,超出鄉村(責任)醫生、鄉鎮衛生院診療能力的,簽約醫生可直接為簽約居民聯繫縣醫院預約診療和雙向轉診服務,並履行轉診手續。

(五)健康管理服務。開展以健康管理為主要內容、以主動服務為主要形式的其它個性化服務。

(六)簽約服務中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案費用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中列支。

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2017.7.1-2017.7.10):圍繞全縣貧困居民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開展宣傳、動員、培訓。

(二)開展簽約(2017.7.11-2017.7.21):縣醫院、各鄉鎮衛生院和鄉村(責任)醫生按照要求和貧困居民簽約,並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簽約。

(三)專案實施(2017.7.22-2017.12.31):縣醫院、各鄉鎮衛生院和鄉村(責任)醫生根據簽約內容,提供各項服務,並及時向轄區居民公示簽約情況。

(四)督導考核(2017.12.31前):組織對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團隊工作情況進行年終考核和評估,確保簽約一戶服務好一戶,切實讓貧困患者享受到優質、高效、安全、價廉的醫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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