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 語
離婚男人受到了刺激, 生怕前妻找到新的男朋友、嫁給對方從此過上了更好幸福的生活。 這是多麼狹隘的心理, 男人竟有這種小心思?
正 文
剛才, 看到這則新聞《男子離婚9年不准前妻談戀愛, 為此大打出手》。 說的是, 這個離婚男人不許前妻談戀愛;甚至在吵得不可開交的情況下大打出手。 最後, 當然需要萬能的員警叔叔出動咯。 這離婚男人向前妻賠禮道歉, 而且也明確表示:今後不再進行任何干涉。
這都分開了九年, 九年人事幾番新?黃花菜都涼掉啦, 還要重提往昔什麼意思。 做老婆的, 又沒有婚內出軌。 而且, 兩人離婚的時候都簽好了協議。 你走你的陽關道、我走我的獨木橋, 以後的一切都與上段感情沒有絲毫關係。 最關鍵的是, 這個離婚男人過得不太好吧。
正如員警叔叔說的那樣:每個單身男女都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既然已經離婚,
不好意思, 沒離婚的時候為什麼不好好珍惜呢?離婚之後, 這才來追悔莫及——你以為, 在《大話西遊》呢?這都過去了九年, 真愛的話早就該展開追求。 希望, 對方能夠與自己重拾舊好啊。 這麼多個日日夜夜都沒有行動, 如今為什麼會提到日程上來?因為, 有敵情!
在這裡, 再次普及:只要你是單身男女, 你就有追求幸福的權利。 只要不是第三者, 男未婚女未嫁的誰和誰在一起都不犯法。 至於, 那個屬於過去式的前夫(前妻)請不要進行各種各樣的無理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