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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罪遭訴 台前官員翁啟惠否認受賄堅稱檢察官誤會

華夏經緯網7月5日訊:據臺灣媒體報導, 臺灣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違背職務收賄”等2罪遭起訴, 目前全案由士林地院審理中, 翁啟惠3次出庭, 都一再強調自己的清白, 強調絕對沒有收賄, 起訴是檢察官有所誤解, 乳癌疫苗技轉是由副院長決定與他無關, 對自己行為“問心無愧”, 合議庭12日將再開庭。

據報導, 翁啟惠表示, 他或家人在浩鼎上市前購買浩鼎股票, 純粹因浩鼎發展的疫苗產品, 是源自他的發明與技轉, 不保證投資一定會獲利, 相關投資貸款絕無不法, 他也未帶頭違反“中研院”的技轉利益衝突原則。

翁啟惠指出, 自己未針對持股情事做完整說明, 確實有疏忽, 但絕無任何不良動機。

翁啟惠涉貪, 士檢去年3月初接獲檢舉分他字案偵辦, 依違反“證券交易法”等罪偵辦, 4月下旬, 翁改列貪污案被告遭限制出境, 今年1月9日, 士檢依“證交法”、貪污等罪起訴前“中研院長”翁啟惠, 翁啟惠發文反擊強調, 自己一心將所學貢獻家鄉, 想不到遭檢方“穿鑿附會、濫行起訴”。

今年2月間, 士林地院首次開庭, 翁當庭希望能解除境管, 強調自己絕不會逃亡, 至今沒有忘記回台的初衷, 學生遍佈全球, 逃亡等於“人格自殺”, 每次都會準時出庭為自己辯護、洗刷污點。

而最令翁吃驚的是3月22日第2次開庭, 檢方當庭指出翁不僅以“院長”身份介入技轉事宜,

且明明有浩鼎持股卻未揭露或回避, 違反“中研院”內規, 聲請變更刑度更重的起訴法條“違背職務行收賄”, 一旦有罪, 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此舉讓翁原“天真的”以為檢察官會證明他的清白, 但期望落空了。

翁強調他是“院長”身份主導技轉, 明顯是檢察官的“誤會”。 5月3日開庭, 翁更抨擊, 檢察官時間錯置、事實也不是如此、引用法規也有不對, 對於英文電子郵件解讀有誤解, 再度數千字說明稿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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