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記者 通訊員:賀巍、張天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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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晚上8點左右, 一輛浙D牌照的本田轎車駛出高速, 被紹興高速交警攔下, 除了司機還有另外三名乘客, 當民警讓司機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時, 司機只拿出了行駛證, 並謊稱駕駛證忘在了家裡。
執勤民警通過對車牌資訊的查詢, 發現這輛車已經過了年審期。 而且通過向乘客詢問後發現, 這名司機竟然做的是滴滴順風車生意。
紹興高速交警支隊四大隊民警賀巍說:“例行檢查的時候讓他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 他無法提供, 也記不起自己的身份證號, 所以我們起了疑心, 後來發現他駕駛證暫扣期間, 不能駕駛的。 12月24日的時候酒後駕駛暫扣6個月。 ”
駕照暫扣, 車輛又沒有過年檢, 司機還敢開滴滴順風車, 這讓民警直搖頭。 司機和民警交代, 自己去年12月份註冊成為了滴滴順風車司機, 但不久後因為飲酒駕駛被暫扣駕駛證6個月
司機王某說, 剛開始駕照被暫扣後也是老老實實沒再開, 後來妻子因生病住院, 就想著多賺點錢補貼家用, 又開始做順風車生意了。 因為此前做了幾次, 沒被查到, 滴滴平臺對他也沒有什麼限制, 膽子就更加大了。
年檢已過期, 駕證被暫扣, 車輛以及乘客的安全性能都無法保障, 這萬一出事了, 誰來承擔?對此, 記者聯繫到紹興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運管部門的回復是:“根據網路預約汽車實施細則的相關規定, 駕駛員和合乘者是各方自願的民事行為, 如果超出了免費互助或者超出了分攤成本的的時候, 駕駛員和資訊服務平臺收取的每公里費用總額超過每公里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時候,
根據運管部門的說法, 民事互助行為與經營行為是有本質區別的, 但是作為承運人來說還是需要承擔相應的監管責任。 那麼網約車服務平臺的監管是否到位呢?記者採訪了滴滴杭州分公司公關部的管經理。
管經理告訴記者, 這位元王司機並非是滴滴順風車的司機:“經過核實以後, 車主王先生是2017年6月28日註冊成功, 他目前只完成一單, 執法的事情是6月6號, 也就是當時他不屬於滴滴平臺的司機。 ”
這裡就納悶了, 王某自己交代去年12月已經註冊了啊, 對此, 管經理予以否認, 並表示註冊滴滴順風車是需要車主本人進行三證驗證的,
但是有市民專門進行過註冊滴滴順風車的測試, 承運人和註冊司機可以不一致, 而且上傳資料只限于正本內容, 副頁年檢審驗情況都不需要上傳, 即可通過驗證接單。
雖然還有一項人臉識別上傳要求, 但你如果想成為順風車司機, 完全可以只借助朋友的駕駛證讓其“刷”個臉即可通過驗證。
有市民擔心這樣的漏洞, 不能確保註冊的人是駕駛證和行駛證的持有人, 不安全。
與此同時記者也採取同樣的方式註冊, 結果顯示不僅資料提交成功, 而且還被驗證通過, 也就是說不需要本人駕駛證行駛證同樣可以註冊成功, 然後進行接單操作。
於是記者又致電滴滴, 直到昨晚記者都沒有得到一個明確的答案, 但滴滴方面表示, 他們正在與相關部門進一步對接資訊, 加強司機和車輛的運營管理。
這麼輕易就可以註冊成為順風車司機, 真是太不安全了,必須加強管理!同意的猛戳螢幕表示!
真是太不安全了,必須加強管理!同意的猛戳螢幕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