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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並非“正會風”的“首選項”

日前, 自貢市大安區召開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百日攻堅”會議, 會議通過全程會風會紀監督, 對28名幹部因開會遲到、代會、玩手機、打瞌睡等被問責。 (7月4日, 四川日報)

監督、問責猶如約束行為的僵繩, 在監督之下, 黨員幹部多能謹言慎行, 甚至有幹部直言, 在沒有監督的情況下, 就很難管住自己。 如是, 監督就從“靜觀其變、再作打算”的“協力廠商”變成了指導、督促的“參與方”。 原本是想讓幹部行為從有監督時被迫律己, 過渡到沒監督時主動律己, 卻異化為沒監督就難以律己。

自貢市大安區召開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百日攻堅”會議,

有400多人參加, 會議明確禁止開會遲到、代會、玩手機、打瞌睡等, 卻還是有28人頂風違紀, 違紀背後難道只是這28名幹部的作風問題, 其實不然。

會議有明確禁止事項, 具體明白, 說明在平常會議中已經出現過這些問題, 也提醒過幹部們, 卻還是“嚴禁卻不止”, 說明問題沒有從根本上解決。 誠然, 頂風違紀主要緣于幹部作風不嚴、思想渙散、行為懶散, 沒有深刻認識到律己對會風的積極影響, 也沒有認識到良好會風對精神傳達、工作部署的積極影響, 反“圖一時安樂, 毀一場聽會”。

但是, 除了黨員幹部作風問題, 會議內容形式本身也可能存在一定的問題。 如果會議時間過長、會議形式單一、會議內容單調,

確實難以長時間吸引聽會人的注意力, 就可能會出現一些打盹、開小差、早退的情況。 但是如果會議精簡濃縮、生動有趣, 就掌握了“正會風”的主動權, 就不用再依賴於監督留住“身在曹營心在漢”的幹部, 靠會議內容形式就能夠將其深深吸引。

監督只是“輔助工具”才是其正常狀態, 在糾結徘徊時發揮指導作用, 在“一念之間”時發揮提醒作用。 如果監督變成了“教鞭”, 幹部行為需在教鞭之下踱步前行, 不僅是對監督的誤用, 更是懶政。 黨員幹部的每一項工作, 都有其各自的內容形式, 要將某項工作做好, 首先應優化具體工作本身, 然後才能是強化監督, 如果一味強調後者就是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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