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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電動車再熱爭議,出路在哪?

3月21日, 濟南地區的低速電動車經銷商聯名給濟南市政府遞交了一份請願書, 請願書全文如下:

濟南地區低速經銷商給濟南市政府的請願書暨諫言書

尊敬的濟南市政府領導:

我們是濟南經營電動三輪車、四輪車的經銷商, 近期濟南市交警隊禁止電動三輪車、四輪車上路行駛, 對上路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開展集中攔截、查扣、罰款和拘留。 罰款的理由是不能上牌照, 給有車的老百姓造成很大的生活困擾, 對我們經營活動造成滯銷, 生意慘澹, 無人看車, 只能選擇關門停業。

早在2012年第52號檔《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山東省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發展小型電動汽車管理試點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明確提出,

支持微型電動車產業的同時進行規範管理, 而不是一禁了之。 目前國家尚未出臺相應的管理政策, 國家工信部也於2016年11月18日召開了《四輪低速電動車技術條件》標準工作籌建及第一次會議, 並於國家工信部官網發佈。 政策的滯後造成低速電動車沒有標準, 上不了牌照, 也未明確辦理怎樣的駕證, 長期以來, 開車的老百姓都採取忍氣吞聲、花錢了事的做法。 被查扣的車輛面臨的處罰與執法不一, 造成很大的民憤, 嚴重影響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低速電動車是一種經濟實用、符合民情、具有中國特色的新型交通工具,

面世後即受到廣大人民群眾的喜愛, 為普通群眾的日常出行、為我們的生活、為城市的環保做出巨大的貢獻, 由於是新生事物, 缺乏統一的行業標準, 更沒有國家標準。 處於對新興市場的扶持和對人民群眾的關懷, 我國很多地方政府先後出臺了低速電動車管理辦法, 規範駕駛者的駕駛證等級、發放了低速電動車專用號牌。

我們濟南市目前沒有制定低速電動車的相關管理辦法, 管理上出現了真空, 使管理陷入了混亂, 這種強制性的扣車、處罰、拘留造成市民怨聲載道, 我們商家也夾在中間, 裡外不是人。 罰多罰少、拘留不拘留, 完全變成了個人行為, 其行為雖然是少數, 但也對政府的公信力產生了極壞的影響。

李克強總理曾經講過, 對於市場行為, 法無禁止即可為。 對於政府部門, 法無授權不可為。 對於人民, 人民的呼聲就是政府的責任, 重點在於疏導和管理而不是一禁了之, 這是懶政的表現。

濟南市當前三輪車、四輪車的保有量預計在10萬輛之上, 這些車輛關乎著底層老百姓的生活和民生, 他們不可能總是放在家中看著, 當前交警隊這種做法解決不了根本性的問題。

我們建議濟南市委市政府能早日出臺制定相關檔, 明確三輪車四輪車需要怎樣的駕證、需要怎樣的牌照、可以走哪些路段?或者明確現有的市場存量電動車給予掛2-3年的臨時牌照, 到期後給予報廢處理。 充分顧及和考慮老百姓的感受, 讓這個受到人民喜愛的新生事物,

對老百姓有生活幫助的新生事物得到更好的有序的發展, 做到規範處理而不是一罰了之, 做到真正的執法為民。

簽名附後:

請願書原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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