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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圖省事,多次坐竹筏過界河

【原標題:為圖省事,多次坐竹筏過界河 江蘇淮安:4人因偷越國(邊)境罪獲刑】 正義網訊(記者盧志堅 通訊員周東亮)因嫌辦理出入境手續麻煩,採用乘坐竹筏的方式多次結夥進出中緬國境。 近日,經江蘇省淮安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偷越國(邊)境罪對被告人王立和、依樣等4人分別宣告緩刑一年至六個月不等,各並處罰金。 王立和是淮安人,在緬甸從事日用品銷售生意。 在與當地人交往過程中,王立和聽說只需花些錢,就可以娶到緬甸女子。 2010年春節後,王立和看上一位叫依樣的緬甸姑娘,給了1萬多元彩禮,就和她結了婚。

同年9月,依樣懷孕了,二人回到了淮安老家居住。 看到依樣賢慧孝順,附近的單身男青年很是羡慕。 2013年春節後,同村的柏愛好請王立和給他介紹個緬甸女子做老婆。 考慮到可以回緬甸看望岳父母,還可以賺一筆辛苦費,王立和和依樣商量後,決定將依樣的妹妹葉拿介紹給柏愛好,並讓其準備6萬元作為往返緬甸的費用和彩禮。 因嫌辦理出入境手續麻煩還要增加費用,同年5月的一天,王立和、依樣和柏愛好坐車到雲南省孟阿縣,乘坐竹筏偷渡到緬甸。 由於結婚開支比較大,柏愛好手頭現金不夠,王立和和柏愛好只好先後三次乘坐竹筏往返孟阿縣郵政儲蓄銀行支取現金。 婚禮結束後,王立和、依樣、柏愛好和葉拿乘坐竹筏返回中國境內。
2014年12月,嘗到甜頭的王立和和依樣又採用同樣的方式,為陳超介紹緬甸女子依那做老婆。 之後,王立和、依樣、陳超、依那四人結夥坐竹筏偷渡回國內。 2016年9月16日,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多次非法偷越國邊境。 公安機關同日立案偵查。 王立和等人到案後,均對非法偷越國(邊)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立和、依樣、柏愛好、陳超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境,情節嚴重,據此作出上述判決。 辦案檢察官告訴記者,本案中,王立和、依樣、柏愛好均偷越國(邊)境三次以上,已經達到多次偷越的情節嚴重的入刑標準,構成偷越國(邊)境罪;陳超偷越國(邊)境兩次,不符合多次偷越的入刑標準,但是其明知緬甸屬於國外,需要辦理相關手續,經過詢問王立和,並在王立和提出偷越緬甸的想法後,仍然夥同王立和、依樣一起通過坐竹筏的方式偷渡往返中緬邊境,屬於三人以上結夥偷越國(邊)境,達到情節嚴重的入刑標準,其行為也構成偷越國(邊)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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