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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遊條例》新聞發佈會

主持人(田偉):各位記者朋友:大家上午好。 歡迎各位出席北京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新聞發佈會。

今年5月26日《北京市旅遊條例》經第十四屆市人大常委會第38次會議表決通過, 並將於今年8月1日起實施, 為了更好的向社會解讀《條例》有關內容, 説明大家更好的瞭解條例的重點內容和亮點, 今天我們邀請到有關單位的領導向大家介紹情況, 並回答大家的提問。 首先我向各位介紹出席今天新聞發佈會的各位領導:

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主任宋宇先生;

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安金明先生;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法制辦公室副巡視員姜俊梅女士;

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法制一處處長王鴻劍先生。

下面我們有情宋宇主任發佈並解讀《北京市旅遊條例》的總體情況和主要內容, 有請宋主任。

宋宇:各位媒體朋友們, 大家上午好。 首先非常感謝各位到來, 以及對我們旅遊工作的長期的支援和幫助。

大家都知道, 備受社會各界關注的《北京市旅遊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8月1日正式實施。 2013年10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開始施行, 是我國旅遊業發展史上的第一部法律。 為貫徹落實旅遊法, 2017年5月26日, 市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八次會議通過了《北京市旅遊條例》。 《條例》的頒佈實施是我市的一件大事, 更是關乎每年近2億人次國內外來京遊客的大事。

下面, 我簡要就《條例》進行介紹。

一、《條例》的立法思路

按照市人大的立項意見, 本次立法總結《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實施近二十年的實踐經驗, 結合本市實際, 圍繞規範旅遊秩序、構建市場環境、明確旅遊責權、促進旅遊發展的核心, 貫徹落實《旅遊法》並突出首都旅遊特色, 發揮旅遊業在強化首都核心功能中的作用, 解決本市旅遊業發展和管理工作中面臨的突出問題, 推動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 具體包括:一是堅持問題導向, 針對本市存在的“一日遊”市場秩序、民俗旅遊經營、旅遊公共服務等進行制度設計;二是明確劃定政府及有關部門職責許可權, 切實推動旅遊部門和各相關部門履職盡責, 避免監督管理空白;三是做好與上位法銜接,

對《旅遊法》已經明確規定的旅遊者、旅遊服務合同、旅遊糾紛處理等內容, 本次立法不作重複表述。

二、主要內容

條例共七章八十四條, 包括總則、旅遊規劃和促進、旅遊公共服務、旅遊經營、旅遊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重點解決三個問題:一是強化首都核心功能, 提升旅遊文化內涵;二是整頓旅遊市場秩序, 治理非法一日遊;三是按照旅遊法要求, 完善民宿經營管理。

(一)關於強化首都核心功能, 提升旅遊文化內涵。

旅遊業是強化首都核心功能和展示“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形象的重要載體。 北京作為國家首都和歷史文化名城, 具有獨特的文化旅遊資源優勢。 為充分弘揚和傳承首都的歷史文化,

在條例中分別從發掘旅遊資源的文化內涵、世界文化遺產景區實行講解員管理制度、加強導遊人文地理和歷史文化培訓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一是規定旅遊行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發掘本市旅遊資源的文化內涵, 支持開發大型旅遊節慶活動、文化演出和精品劇碼, 鼓勵利用北京文化資源優勢開發旅遊產品(第十四條)。

二是規定旅遊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旅遊翻譯規範化建設, 進行旅遊翻譯規範性評估(第十六條)。

三是規定在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名錄的景區實行講解員管理制度, 未經景區培訓並取得景區講解員證的人員不得在景區內為旅遊團隊提供講解服務(第三十一條)。

四是規定景區應當規範講解內容, 豐富文化內涵, 鼓勵景區聘請專家學者擔任講解員, 提升景區文化品質(第三十二條)。

五是規定導遊應當參加業務知識和職業技能培訓;在其他地區取得導遊資格人員申請在本市執業的, 應當參加有關本市人文地理、歷史文化、旅遊管理知識的崗前培訓(第二十七條)。

(二)關於非法一日游治理。

《條例》按照疏堵結合, 管理與服務並重, 擴大公共服務供給, 切斷非法一日遊資訊傳播鏈條、服務鏈條和利益鏈條的思路, 在第三章和第四章中, 針對非法一日遊的每個主體、每個環節作出制度安排, 同時設“一日遊”專節, 對突出的違法情形集中作出規定。

一是對非法一日游經營行為集中列舉, 震懾非法經營者,提示旅遊者,為行政執法提供依據。在第五十三條集中列舉了六類非法一日游經營行為,並作出禁止性規定;二是按照旅遊散客需求特點,強化旅遊資訊和交通服務供給,疏解旅遊客源,擠壓非法一日遊空間;三是加強核心環節管理,遏制虛假資訊傳播,阻斷非法一日遊攬客管道;四是按照共治理念,強化旅遊經營服務單位責任,切斷非法經營服務鏈條;五是加強購物商店、另行付費旅遊專案和景區管理,阻斷非法一日遊利益鏈;六是加強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改進行政執法方式。

(三)關於民宿經營

近年來,隨著自助旅遊盛行和互聯網的傳播,與旅遊目的地風土人情結合緊密的民宿成為旅遊潮流。本市鄉村民宿起源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期的農家樂,現發展為民俗旅遊戶和鄉村精品酒店;城鎮民宿則起步於2008年的“奧運人家”。

民宿經營以居民自有住宅作為經營場所,採取了與旅館業相同的經營方式,即向社會公眾提供住宿服務並按日計價收費。《條例》將規範民宿發展作為重要內容,並在旅遊經營一章中設“民宿”專節進行規定。對民宿管理內容進行了制度設計。

一是明確民宿概念,規定民宿是指城鄉居民利用擁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住宅,為旅遊者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場所(第五十六條),確立住宅性質的房屋從事住宿經營的合法性。

二是明確開展民宿經營應當辦理工商登記,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民宿管理規定(第五十七條),解決民宿市場准入問題,並與國家和本市已經出臺或將要出臺的規定做好銜接。

三是明確市區政府規範引導民宿發展和鼓勵支持鄉村民宿發展責任(第五十八條)。

四是按照“放管服”的改革要求,規定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市實際,分別制定城區和鄉村民宿的具體管理規定;相關政府部門履行服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責任(第五十九條)。

五是在“旅遊規劃和促進”一章明確發展鄉村旅遊的要求,為鄉村民宿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第十五條)。

三、主要特點

一是強化首都核心功能,提升旅遊文化內涵。

二是規劃促進方面的規定更加符合北京實際,突出首都特點。

三是旅遊公共服務專章規範,分類建設。

四是針對“一日遊”經營環節進行全鏈條制度設計。

五是對網路旅遊經營管理進行分類規範。

六是規範和引導民宿經營和發展。

七是確立了旅遊執法綜合監管機制。

八是加強旅遊誠信體系建設,加大信用懲戒力度。

四、組織實施

一是強化宣傳貫徹和學習培訓。為《條例》的有效實施奠定基礎。今天的發佈會後,旅遊委將召開全市旅遊行業宣貫大會,組織執法人員培訓,組織專家進行解讀,同時,借助新媒體向社會廣泛深入宣傳,與“北京普法”等新媒體平臺持續深入宣傳普及等。

二是條例實施後,請市人大常委會定期開展執法檢查,保障《條例》的有效實施。

三是落實責任,完善制度。研究落實《條例》規定的配套制度和管理措施,進行重點任務分工,推進《條例》深入貫徹實施,推動和保障我市旅遊業健康、有序、快速發展。

謝謝大家!

主持人:謝謝宋主任非常全面權威發佈,我們市旅遊委為了方便大家報導,專門提供了《北京市旅遊條例》的全文的冊子,我們在簽到的時候也發放給大家了,如果有記者朋友沒領取的話,等散會也可以向我們領取。下面請姜俊梅主任介紹《北京市旅遊條例》的立法過程的有關情況。

姜俊梅:各位媒體的朋友,上午好!下面我簡要介紹《北京市旅遊條例》的立法過程。

北京市高度重視旅遊立法工作,為旅遊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1999年3月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2004年,常委會旅遊業發展情況,對旅遊管理條例進行了修訂。

2013年,旅遊法出臺,就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作出規定。為維護法制統一,市人大常委會將修訂《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列入本市地方性法規五年立法規劃。

2014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就推進北京發展和管理工作發表重要講話,強調“明確城市戰略定位,堅持和強化首都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的核心功能,深入實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戰略,努力把北京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城市”。為首都城市轉型發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也在2014年年初啟動了旅遊管理條例修訂的立項論證工作。旅遊業作為首都城市形象的重要展示視窗和首都經濟發展的重要產業,應當如何在堅持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中謀發展,在強化首都核心功能的進程中發揮應有作用,是我們在進行法規立項論證工作中始終思考的問題。

2014年12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七次主任會議討論通過了制定旅遊條例的立項論證報告。會議明確了立法基本思路和總體要求:一是把握好北京旅遊業及旅遊立法的定位。北京旅遊業是服務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和展示“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形象的重要載體。立法應當牢牢把握首都特色,通過條例的制度設計和相關規範,發揮北京旅遊業在政治凝聚、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文化傳播等方面功能作用。二是不貪大求全,不照搬照抄。對旅遊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已經詳細規定的旅遊者的權利義務、旅遊服務合同、旅遊安全和旅遊糾紛處理等內容,不作重複規定。三是對國家旅遊法明確授權地方立法規範的民宿旅遊作出規定,填補法律空白。四是重點解決本市最突出的非法一日遊問題。五是堅持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共治理念,破除行政管理思維,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和旅遊法要求,結合首都旅遊業發展的新形勢,制定新的旅遊條例,廢止旅遊管理條例。

完成法規立項論證工作後,在市政府領導下,市旅遊委會同市政府法制辦和市人大常委會財經辦、法制辦等單位,組建立法起草工作小組,按照常委會主任會議立項意見書提出的立法基本思路,啟動了法規起草工作。2016年6月,市政府第12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北京市旅遊條例(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2016年7月、9月和11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對法規草案進行了三次審議,先後有75位常委會組成人員發表了審議意見。

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北京旅遊業不僅有經濟功能,也有政治功能、文化功能、社會功能、教育功能,要服務於提升國家的政治凝聚力、文化影響力,促進社會和諧和國際交往。北京作為歷史文化名城,有豐富的人文資源,要發掘旅遊資源的文化內涵,促進旅遊和文化的融合,展示、弘揚和傳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

非法一日游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擾亂首都旅遊市場秩序,損害首都旅遊形象,必須進行全面治理。旅遊者到北京旅遊不僅僅是為了觀光休閒,還因為北京是國家首都,很多旅遊者是帶著朝聖的心理到北京,到天安門看升旗,看故宮長城,看鳥巢水立方,北京的旅遊業有責任維護首都形象,創造良好的旅遊市場秩序,為國內外旅遊者提供良好的旅遊環境和旅遊體驗。

旅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城鎮和鄉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條件依法從事旅遊經營,其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在保證旅遊安全的前提下,應當結合本市旅遊業發展實際,明確民宿經營從業標準,解決民宿市場准入問題,規範、引導民宿經營健康發展。

今年3月,市委將條例草案在市政協進行了立法協商,收到立法協商意見75條。

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其他各方面意見,市人大法制委、財經委會同市政府法制辦、市旅遊委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針對提升首都旅遊文化內涵問題,召開了專家論證會、政府部門座談會;針對民宿問題,赴福建和本市東城、西城、密雲、懷柔等區實地考察民宿經營和發展情況,召開了相關政府部門座談會,研究了其他省市有關民宿管理的規定,寫出了兩份調研報告。針對非法一日游治理,乘坐一日遊車輛進行了暗訪,召開了三次有旅行社、導遊、景區參加的座談會,與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了多次研討,參加了旅遊綜合執法,研究了2006年到2015年本市旅遊業發展的統計資料和本市旅遊服務設施的接待能力,根據調研情況形成了兩份研究報告,對非法一日遊的表現和行為性質、形成原因和治理對策進行分析。市政府法制辦還委託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進行了“北京市旅遊市場滿意度民意調查”,對1000多名外地旅遊者進行了隨機調查,形成了調查報告。

震懾非法經營者,提示旅遊者,為行政執法提供依據。在第五十三條集中列舉了六類非法一日游經營行為,並作出禁止性規定;二是按照旅遊散客需求特點,強化旅遊資訊和交通服務供給,疏解旅遊客源,擠壓非法一日遊空間;三是加強核心環節管理,遏制虛假資訊傳播,阻斷非法一日遊攬客管道;四是按照共治理念,強化旅遊經營服務單位責任,切斷非法經營服務鏈條;五是加強購物商店、另行付費旅遊專案和景區管理,阻斷非法一日遊利益鏈;六是加強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改進行政執法方式。

(三)關於民宿經營

近年來,隨著自助旅遊盛行和互聯網的傳播,與旅遊目的地風土人情結合緊密的民宿成為旅遊潮流。本市鄉村民宿起源於上世紀八十年代末期的農家樂,現發展為民俗旅遊戶和鄉村精品酒店;城鎮民宿則起步於2008年的“奧運人家”。

民宿經營以居民自有住宅作為經營場所,採取了與旅館業相同的經營方式,即向社會公眾提供住宿服務並按日計價收費。《條例》將規範民宿發展作為重要內容,並在旅遊經營一章中設“民宿”專節進行規定。對民宿管理內容進行了制度設計。

一是明確民宿概念,規定民宿是指城鄉居民利用擁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住宅,為旅遊者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場所(第五十六條),確立住宅性質的房屋從事住宿經營的合法性。

二是明確開展民宿經營應當辦理工商登記,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民宿管理規定(第五十七條),解決民宿市場准入問題,並與國家和本市已經出臺或將要出臺的規定做好銜接。

三是明確市區政府規範引導民宿發展和鼓勵支持鄉村民宿發展責任(第五十八條)。

四是按照“放管服”的改革要求,規定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根據本市實際,分別制定城區和鄉村民宿的具體管理規定;相關政府部門履行服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責任(第五十九條)。

五是在“旅遊規劃和促進”一章明確發展鄉村旅遊的要求,為鄉村民宿發展創造良好外部環境(第十五條)。

三、主要特點

一是強化首都核心功能,提升旅遊文化內涵。

二是規劃促進方面的規定更加符合北京實際,突出首都特點。

三是旅遊公共服務專章規範,分類建設。

四是針對“一日遊”經營環節進行全鏈條制度設計。

五是對網路旅遊經營管理進行分類規範。

六是規範和引導民宿經營和發展。

七是確立了旅遊執法綜合監管機制。

八是加強旅遊誠信體系建設,加大信用懲戒力度。

四、組織實施

一是強化宣傳貫徹和學習培訓。為《條例》的有效實施奠定基礎。今天的發佈會後,旅遊委將召開全市旅遊行業宣貫大會,組織執法人員培訓,組織專家進行解讀,同時,借助新媒體向社會廣泛深入宣傳,與“北京普法”等新媒體平臺持續深入宣傳普及等。

二是條例實施後,請市人大常委會定期開展執法檢查,保障《條例》的有效實施。

三是落實責任,完善制度。研究落實《條例》規定的配套制度和管理措施,進行重點任務分工,推進《條例》深入貫徹實施,推動和保障我市旅遊業健康、有序、快速發展。

謝謝大家!

主持人:謝謝宋主任非常全面權威發佈,我們市旅遊委為了方便大家報導,專門提供了《北京市旅遊條例》的全文的冊子,我們在簽到的時候也發放給大家了,如果有記者朋友沒領取的話,等散會也可以向我們領取。下面請姜俊梅主任介紹《北京市旅遊條例》的立法過程的有關情況。

姜俊梅:各位媒體的朋友,上午好!下面我簡要介紹《北京市旅遊條例》的立法過程。

北京市高度重視旅遊立法工作,為旅遊業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的法制環境。1999年3月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2004年,常委會旅遊業發展情況,對旅遊管理條例進行了修訂。

2013年,旅遊法出臺,就保障旅遊者和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規範旅遊市場秩序、保護和合理利用旅遊資源、促進旅遊業持續健康發展作出規定。為維護法制統一,市人大常委會將修訂《北京市旅遊管理條例》列入本市地方性法規五年立法規劃。

2014年2月,習近平總書記就推進北京發展和管理工作發表重要講話,強調“明確城市戰略定位,堅持和強化首都全國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國際交往中心、科技創新中心的核心功能,深入實施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綠色北京戰略,努力把北京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的和諧宜居城市”。為首都城市轉型發展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常委會有關工作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也在2014年年初啟動了旅遊管理條例修訂的立項論證工作。旅遊業作為首都城市形象的重要展示視窗和首都經濟發展的重要產業,應當如何在堅持首都城市戰略定位中謀發展,在強化首都核心功能的進程中發揮應有作用,是我們在進行法規立項論證工作中始終思考的問題。

2014年12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七次主任會議討論通過了制定旅遊條例的立項論證報告。會議明確了立法基本思路和總體要求:一是把握好北京旅遊業及旅遊立法的定位。北京旅遊業是服務首都“四個中心”功能和展示“國際一流和諧宜居之都”形象的重要載體。立法應當牢牢把握首都特色,通過條例的制度設計和相關規範,發揮北京旅遊業在政治凝聚、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文化傳播等方面功能作用。二是不貪大求全,不照搬照抄。對旅遊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已經詳細規定的旅遊者的權利義務、旅遊服務合同、旅遊安全和旅遊糾紛處理等內容,不作重複規定。三是對國家旅遊法明確授權地方立法規範的民宿旅遊作出規定,填補法律空白。四是重點解決本市最突出的非法一日遊問題。五是堅持法治思維、法治方式和共治理念,破除行政管理思維,按照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北京重要講話精神和旅遊法要求,結合首都旅遊業發展的新形勢,制定新的旅遊條例,廢止旅遊管理條例。

完成法規立項論證工作後,在市政府領導下,市旅遊委會同市政府法制辦和市人大常委會財經辦、法制辦等單位,組建立法起草工作小組,按照常委會主任會議立項意見書提出的立法基本思路,啟動了法規起草工作。2016年6月,市政府第121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北京市旅遊條例(草案)》,提請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

2016年7月、9月和11月,市十四屆人大常委會對法規草案進行了三次審議,先後有75位常委會組成人員發表了審議意見。

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北京旅遊業不僅有經濟功能,也有政治功能、文化功能、社會功能、教育功能,要服務於提升國家的政治凝聚力、文化影響力,促進社會和諧和國際交往。北京作為歷史文化名城,有豐富的人文資源,要發掘旅遊資源的文化內涵,促進旅遊和文化的融合,展示、弘揚和傳承中華民族優秀文化。

非法一日游侵害旅遊者合法權益,擾亂首都旅遊市場秩序,損害首都旅遊形象,必須進行全面治理。旅遊者到北京旅遊不僅僅是為了觀光休閒,還因為北京是國家首都,很多旅遊者是帶著朝聖的心理到北京,到天安門看升旗,看故宮長城,看鳥巢水立方,北京的旅遊業有責任維護首都形象,創造良好的旅遊市場秩序,為國內外旅遊者提供良好的旅遊環境和旅遊體驗。

旅遊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城鎮和鄉村居民利用自有住宅或者其他條件依法從事旅遊經營,其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常委會組成人員指出,在保證旅遊安全的前提下,應當結合本市旅遊業發展實際,明確民宿經營從業標準,解決民宿市場准入問題,規範、引導民宿經營健康發展。

今年3月,市委將條例草案在市政協進行了立法協商,收到立法協商意見75條。

根據常委會審議意見和其他各方面意見,市人大法制委、財經委會同市政府法制辦、市旅遊委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研究。針對提升首都旅遊文化內涵問題,召開了專家論證會、政府部門座談會;針對民宿問題,赴福建和本市東城、西城、密雲、懷柔等區實地考察民宿經營和發展情況,召開了相關政府部門座談會,研究了其他省市有關民宿管理的規定,寫出了兩份調研報告。針對非法一日游治理,乘坐一日遊車輛進行了暗訪,召開了三次有旅行社、導遊、景區參加的座談會,與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了多次研討,參加了旅遊綜合執法,研究了2006年到2015年本市旅遊業發展的統計資料和本市旅遊服務設施的接待能力,根據調研情況形成了兩份研究報告,對非法一日遊的表現和行為性質、形成原因和治理對策進行分析。市政府法制辦還委託北京市社情民意調查中心進行了“北京市旅遊市場滿意度民意調查”,對1000多名外地旅遊者進行了隨機調查,形成了調查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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