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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朋友注意:借條不寫這兩點等於白寫,一分錢也追不回來

自古都說親兄弟明算帳, 現在人們借貸雙方還都不是親兄弟呢, 所以借錢出去了一定要讓其寫個借條, 這不僅是對自己負責, 也是尊重對方的表現。

當然借條最重要的還是保護出借人的利益, 不過如果借條寫得不好, 那借條可就失去法律效應了, 平時大家寫借條一定要規範寫。

農民朋友注意:借條不寫這兩點等於白寫, 一分錢也追不回來

1、寫明出借人

借條一定要寫明是借誰的錢, 別可直接就寫借了多少錢, 一定要寫成借了誰多少錢。 這樣是明確借貸對方, 不然沒有寫明出借人, 那麼債權人可以是誰拿到借條就是誰的, 這樣如果借條被別人拿走了, 完全可以拿著借條問借款人還錢。

這個時候借款人到底是還給誰, 是認借條還是認人呢。 所以說寫借條出借人必須得寫明, 避免出現債權人不明確的風險, 給借貸雙方造成不必要的麻煩。

2、借款人要簽名, 而且不能使用小名

除了明確出借人外, 借款人也要明確。 有些人借錢的時候平時都是叫小名, 連學名都不知道, 有些人也習慣性寫小名。 農民朋友可得注意了, 千萬不能寫小名, 如果不知道對方的名字一定要問清楚, 還不能寫成同音字,

所以一定要寫身份證上的名字, 後面最好附上身份證號碼, 避免出現同名同姓的人。

像這種用小名代替簽名的借條就不行, 未來出現糾紛對方完全可以不認, 反正沒有寫學名, 叫小名的人多了去, 怎麼能確定就是他呢。 所以農民朋友寫借條一定要規範這一點,

借款人名字可得寫清楚了, 明確借貸雙方。

上面兩點的出借人跟借款人寫清是為了明確借款雙方, 這兩點是非常重要的, 明確到底借誰的錢, 誰借的錢, 只要保證這兩點才能讓借條具備法律效應。

農村朋友在寫借條的時候一定要記住寫清楚這兩點, 避免未來出現經濟糾紛拿不回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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