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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這個要遭!“江湖”醫 私制藥丸終受罰~

路邊擺上藥地攤, 將在中藥材市場購買蒲公英、車前草原料, 經過自行宰碎、參水、混合加工而製成的手搓藥丸給前來看病的老婆婆服用治療,

導致老人身體不適住院治療。

陳敘茂(化名), 無行醫資格, 在成都市某鄉鎮擺藥地攤, 平日裡就給鄉里鄉親、來往路人看看病、擦擦藥酒、拔拔火罐, 聲稱可以治療跌打損傷之類的病痛。

2016年8月9日, 陳敘茂的地攤上來了個白髮蒼蒼的老婆婆求醫, 陳敘茂給老婆婆做了艾灸, 並用自製的“手搓藥丸”擦了肚子。

沒隔幾天, 老婆婆又帶來了自己的老伴兒再次來到陳敘茂處就醫, 陳如法炮製, 將按摩、艾灸、藥丸、膏藥一一都派上用場。 半年的時間裡, 陳敘茂多次給老倆口進行診療, 並給老人開了一堆自製“丸子”藥,

收取醫藥費2500元。

然而, 這些僅僅靠陳敘茂自己在中藥材市場購買的蒲公英、車前草原料, 經過自行宰碎、參水、混合加工而製成了手搓藥丸, 使得老人食用後身體不適入院治療。

經成都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 陳敘茂自製並銷售“手搓藥丸”按假藥論處。 根據《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款“生產、銷售假藥的, 處以三年以下尤其徒刑或者拘役, 並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並處罰金。 ”,

2017年6月, 都江堰人民檢察院以“生產、銷售假藥罪”對陳敘茂提起公訴。

陳敘茂宣稱自製藥丸可以治療老人得陳舊性胸椎骨折、皰疹等疾病, 卻耽誤被害人接受正規治療, 有延誤診治的後果, 最終被判處有罪。

檢察官提醒

患了病切記不能亂投醫!

要及時前往正規醫院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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