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聞網宜賓3月22日訊(曾文星)3月18日中午11時許, 高場鎮大明村突發山火, 火勢兇猛。 社區服刑人員蔣某聞訊趕來, 奮力滅火, 並呼喊群眾一起上山滅火。 最終, 經過近兩個小時的努力, 山火被成功撲滅。
蔣某是高場鎮大明村人, 2016年7月12日因交通肇事罪被宜賓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 緩刑一年。 緩刑期間, 在宜賓縣司法局高場司法所接受社區矯正。 自其接受社區矯正以來, 司法所通過專門為他制定矯正方案, 定期對他進行走訪、教育, 及時開展心理疏導, 蔣某某悔改表現積極, 法律意識和公民道德意識也有了顯著提高。
除了此次救火之外, 蔣某還積極參加村上組織的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 如今, 蔣某奮不顧身救火的義舉, 得到了當地群眾的廣泛讚揚。 他以自己的實際行動悔罪贖罪, 融入社會, 奉獻社會, 已成為社區服刑人員學習的好榜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