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和老公是大學同學, 5年的馬拉松後我們準備2016年結婚, 關於彩禮的問題, 我爸媽比較大度, 讓老公家隨便給, 結果只給了5萬元。 然而並不是你對別人好, 別人都可以領會, 買婚房的時候, 我和老公一起去簽訂的合同, 然而她父母卻死活都不讓房產證上寫我的名字上去, 為此我父母及我老公都很生氣, 但是拗不過他自己的爸媽, 因為5年的馬拉松, 我著實不想就這樣就放棄了愛情。
2、2017年3月, 我們結婚一周年, 老公問我最大的願望是什麼, 我說買房, 我不想我爸媽一直因為這個事情耿耿於懷, 我也希望能夠擁有屬於我自己的房子, 要不然總覺得自己是外人, 再說我也不想和公婆住同一個社區, 一天到晚什麼事情都要管, 對我家裡角角落落搞的比我都熟悉, 甚至有幾個避孕套她都一清二楚。 老公比較大度, 直接同意了我的看法, 我們休息日就一起去看房子。
3、很快就有買主過來簽訂合同了, 合同簽訂後我讓老公直接去告知他的父母, 結果他們氣的暴跳如雷, 但是事實已經是事實,
4、其實我是個比較孝順的孩子, 從來沒有想過要和公婆過不去, 但是現在的公婆我只能感歎, 經常嘴上說她把我當親女兒看待, 經常嘴上一套心裡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