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大農村地區, 如果你回去和農民們聊一會, 你會發現, 農民們最關心的問題是土地流轉問題。 土地流轉將使絕大多數農民們面臨無地可種的困境。 土地集中於一些種糧大戶手中統一經營。 但是, 土地還沒有流轉, 就隨之出現一些問題需要解決。
問題就是, 如果土地流轉以後, 種糧大戶毀約棄耕, 那麼這些土地由誰耕種, 由此帶來損失誰來承擔?是種糧大戶, 還是廣大農民們?也許很多人覺得這是駭人聽聞, 根本不會出現的事情。 但是在東北地區, 已經出現同類問題需要解決。
為什麼會出現種糧大戶毀約棄耕現象?究其根本這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 有利可圖是所有商人的共同追求。 而近些年, 糧價持續低迷, 尤其是玉米價格持續三年低靡。 伴隨糧價低靡的是土地承包價格以及人力價格的上升。 所以, 種糧大戶種一年虧一年, 只好毀約棄耕。
那麼, 面對毀約棄耕, 帶來的損失由誰來承擔?
是種糧大戶?
種糧大戶既然到了毀約棄耕的地步, 說明確實是已經走到山窮水盡的地步。 即使應該由種糧大戶來承擔, 但是, 到了那個時候, 能夠承擔的起嗎?
還是農民?
其實, 不管時候, 農民們都是弱者, 別人不能承擔的責任到最後還的農民的來承擔。 但是, 真的願意讓農民們承擔嗎?有誰考慮過他們的生計問題?
到底誰來承擔?有誰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