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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創造更多可複製可推廣改革創新成果

曹建明在上海市檢察機關調研時強調

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繼續走在前列 創造更多可複製可推廣改革創新成果

7月6日下午,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在上海市檢察院出席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調研座談會並講話。

記者程丁攝

正義網上海7月7日電(記者王治國 林中明)7月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曹建明就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進一步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在上海市檢察機關調研。 他強調,上海各級檢察機關要按照中央要求,牢記改革排頭兵先行者的職責使命,大膽探索、勇於實踐,在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中繼續走在前列,努力創造更多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創新成果。

近兩年來,上海市檢察機關認真落實中央部署要求,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先行先試,著力在改革路徑的深化、改革措施的細化、改革力度的強化上做文章,努力打造上海檢察改革2.0版,創造了不少有借鑒意義的經驗做法,受到了廣泛的關注。

在上海市檢察院召開的深化司法體制改革調研座談會上,曹建明一行觀看了介紹上海檢察改革2.0版的視頻短片,聽取了市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本才關於上海檢察工作特別是司法體制改革進展情況的彙報,並面對面徵求一線幹警對深入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意見建議。 曹建明充分肯定上海市檢察機關在推動改革任務落實落地、探索改革創新上所作出的積極努力。 他說,上海是司法體制改革的排頭兵和先行者。 上海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中央部署,保持政治定力,堅持按司法規律辦事與從中國實際出發相結合,始終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履行職能、深化改革,繼續打造上海司法體制改革的升級版。

曹建明強調,隨著司法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上海檢察機關在抓好改革任務落地落實同時,要抓好各項改革的配套落實和縱深推進,提高改革的系統性、協調性和集成度。 要落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真正實現“誰辦案誰負責、誰決定誰負責”,實現責權利相統一,推動辦案機制運行實現由“量變”到“質變”的飛躍。 要深化員額管理和績效考核,堅持“人隨案流、動態平衡”原則,推動檢察官員額管理精細化,進一步實現檢察官崗位設置、崗位職責、員額配比和員額進退制度化,切實樹立“能者上、不勝任者讓”的導向。

要綜合考慮案件類型、難易程度、人員結構等,靈活建立多樣化、專業化辦案組織,進一步實現人員配置最優化、辦案效能最大化。 要把完善辦案組織與內設機構改革結合起來,按照精簡、務實、效能原則整合機構、優化職能,構建扁平化與專業化相結合的檢察組織機構體系,真正打通改革深入推進的“中梗阻”。 要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根據不同層級檢察院辦案職責、不同業務類型的性質和特點、不同地區檢察官的素質能力,逐步擴大對檢察官的授權。 在授權同時要加強監督,特別是要探索新的監督方式方法,形成對司法辦案程式、實體、成效的全方位監督網,防止權力濫用。 要建立與分類管理相適應的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健全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職務序列,提高檢察隊伍管理科學化規範化水準。
要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高度重視大資料、人工智慧與司法體制改革深度融合發展,加快推進“智慧檢務”建設,助推各項司法體制改革向深層次邁進。

曹建明要求,要堅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貫穿改革全過程,持續凝聚改革正能量,為深化改革營造良好氛圍。 當前,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和深化司法體制改革任務疊加,各級檢察院黨組要堅持一手抓改革任務落實,一手抓思想政治工作。 既要從大局著眼,引導檢察人員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嚴明改革紀律,堅決擁護改革、自覺支持改革;又要從小處著手,依法依政策妥善處理合理訴求,努力從思想深處化解疑慮,為順利推進改革夯實良好思想基礎。

在滬期間,曹建明還到上海自貿試驗區綜合服務大廳和自貿區高科技企業調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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