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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市紀委通報6起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今年以來, 我市紀檢監察機關嚴肅查處了一批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昨日, 市紀委將6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城陽區城陽街道仲村社區黨委原委員、居委會原委員兼會計劉新芹, 原出納江娟侵佔社區集體資金問題。 2014年8月至2015年11月, 劉新芹、江娟利用職務便利, 採取虛報、塗改財務帳目等方式, 侵佔社區資金58.97萬元。 劉新芹、江娟均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司法機關已依法追究二人刑事責任。

黃島區藏南鎮大柳家莊村黨支部原書記闞憲軍套取國家補償款問題。 2014年6月, 青連鐵路建設徵用該村土地期間,

闞憲軍違規在徵用土地內搶種經濟林木, 套取國家地上附著物補償款8160元。 闞憲軍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即墨市經濟開發區河東楊頭村黨支部原書記孫德先違規發放補貼等問題。 2008年3月至2013年5月, 孫德先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為其本人及其他3名村幹部發放補貼共計18.48萬元;另查清其存在違規決定收取村民“建房費”等問題。 孫德先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 違紀款項予以收繳。

膠州市膠東街道周王莊村村委會原主任周克閣侵佔土地補償款等問題。 2012年9月至2013年1月, 周克閣利用職務便利, 採取虛報占地補償面積等方式, 侵佔企業、村民土地補償款共計3.92萬元, 用於個人消費;另查清其存在違規借用村集體資金問題。

周克閣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 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平度市仁兆鎮南胡家莊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王同玉挪用群眾低保金問題。 2011年4月至2016年10月, 王同玉在代管本村低保戶低保金期間, 不及時向低保戶轉交低保金, 並挪用其中6000元用於村務開支。 王同玉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代管的低保金被責令退還低保戶。

萊西市沽河街道葛埠村村委委員、經管員葛洪鳴套取惠農補貼問題。 2008年11月至2016年3月, 葛洪鳴利用職務便利, 以本人及其親屬名義虛報小麥、玉米、花生種植面積, 套取國家補貼2689元, 用於個人消費。 葛洪鳴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通報強調, 發生在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啃噬群眾獲得感, 侵蝕幹群關係, 削弱黨的執政基礎, 必須堅決查處、決不姑息。 各級黨組織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 一級抓一級、層層傳導壓力, 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到基層, 打通全面從嚴治黨“最後一公里”, 厚植黨執政的政治基礎。 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紀委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 聚焦扶貧領域, 以“小官貪腐”、侵吞挪用、克扣強佔、村“兩委”換屆中拉票賄選、“村霸”和宗族惡勢力等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為重點, 強化監督執紀問責, 以嚴明的紀律維護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要堅持“一案雙查”, 對頂風違紀問題頻發多發、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 嚴肅追究領導責任,
釋放有責必問、問責必嚴的強烈信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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