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廣州:交通違法處理過渡期過半

廣州日報訊 根據省公安廳相關檔規定, 2017年1月1日之後, 全省範圍內發生的所有交通違法行為都按照“應記必記”的原則, 嚴格落實全面記分。 交警部門提醒, 目前離過渡期結束只有兩個月左右時間, 為避免出現市民紮堆處理交通違法狀況, 請廣大市民及時處理自己車輛交通違法行為。

根據相關規定, 針對在2013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間發生的普通交通違法行為, 交警部門特意設置了為期半年的處理過渡期(2017年1月1日~6月30日), 在此期間市民處理交通違法的, 按照原來政策處理, 過渡期之後處理的, 全面嚴格落實記分政策。

“應該還有一些市民不知道這個便民政策, 另外也有一些市民覺得還有足夠時間, 不著急。 ”西平交通管理服務中心的負責人表示, 希望市民及時處理自己車輛交通違法行為。

若有多宗交通違法

不及時處理將被扣車

又訊 “我們根據相關規定, 要將存在交通違法行為十次以上未處理的車輛號牌, 登錄進緝查布控系統, 只要該車經過我們的卡口, 系統就能自動預警, 一線執勤交警便可根據預警從車流裡將該輛車準確找出來。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相關人員表示, 從今年年初開始, 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就依靠緝查布控系統和E-Cars系統在全市範圍開展“獵豹”行動, 對多宗交通違法未處理車輛的查處就是這項行動的工作之一。

截至目前, 交警部門今年已查獲150輛因多宗交通違法未處理而被暫扣的車輛。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