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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路段無監控路人提供視頻獲獎勵

南都訊 記者朱成方 通訊員路曉紅 2月中旬, 順德碧桂路大良段發生一起交通事故後, 梁先生作為事故目擊者主動向警方提供了其私家車行車記錄儀所拍攝到的一段視頻, 為事故的調查處理提供了有力證據。 近日, 順德公安交警正按相關規定申請獎勵金, 以鼓勵熱心市民梁先生(化名)向交警提供交通事故線索。

2月19日15時11分許, 馬某駕駛豫L號輕型廂式普通貨車沿520縣道由容桂往倫教方向行駛, 當行駛至碧桂路逢沙大道路口對開時, 遇行人龍某從貨車行駛方向的右側往左側橫過道路, 雙方避讓不及,

致豫L號輕型廂式普通貨車車頭左側與龍某發生碰撞, 造成貨車一定程度損壞、龍某重傷送醫院搶救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 順德公安交警立即趕到現場展開調查, 由於該時段途經該路段的路人和車輛較少, 且該位置無當時的監控視頻, 這給案件辦理增加了難度。 正在辦案民警為證據不足而發愁時, 在事故發生時途經該路段的梁先生主動聯繫順德公安110指揮中心, 將自己車輛裝載的行車記錄儀所拍攝的視頻交到了辦案民警的手中。 正是因為這份第一時間記錄事故發生經過的寶貴視頻, 為交通事故的後期處理和責任認定提供了依據。

順德公安交警相關負責人表示, 梁先生這種熱心提供案件線索的行為可按相關規定進行獎勵。

小貼士

在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 通常是依據事故現場地面、人體和車輛的痕跡作為主要判斷標準, 因此一旦發生交通事故, 沒有發生人員傷亡的, 取證後應儘快撤離現場。 在某些事故中, 行車記錄儀會起到重要作用。 例如, 一些交通事故發生後, 交警到達事故現場時現場已被破壞, 行車記錄儀錄製的影像能説明交警還原現場。 在保證真實的前提下, 行車記錄儀的資料還可以作為證據鏈條上的一環, 和公安機關調查的其他證據相互印證, 但最終仍要以公安機關的調查取證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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