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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與同學被拘禁寫下30萬欠條 原來同學是幫兇

被同學約出去上網, 卻遭人毆打拘禁, 還被迫寫下30萬元的欠條, 對此, 王小華又疑惑又氣憤。 警方介入後, 事情這才水落石出。 原來, 從王小華被約出去上網開始, 他就落入了陷阱, 看似義氣的老同學, 其實是助紂為虐的幫兇。 日前, 上海市嘉定區檢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對阿龍、鄧乙、劉丙等四人批准逮捕。

2016年11月11日下午, 王小華被大學同班同學劉丙約出去上網。 不一會兒, 劉丙的朋友鄧乙也加入他們, 就在三人玩得正投入時, 一個微胖的男子走近王小華, 二話不說打了王小華兩巴掌, 還沒等王小華反應過來,

對方就惡狠狠地說:“躲了我這麼久, 你欠我的錢想什麼時候還呢?”王小華一時蒙了。 對方帶有兩名同夥, 三人強硬要求王小華和劉丙隨他們走。 王小華雖不情願, 但面對兇神惡煞般的三人, 一時害怕, 只好跟他們走。 而劉丙也沒有抗拒, 一同被帶走了, 鄧乙則一個人默默離開了。

王小華的順從並沒有換來對方的善待。 大約半小時後, 王小華和劉丙被帶到一個飯店的包廂, 對方不由分說對王小華一陣拳打腳踢, 並言語恐嚇。 後來他們又被帶到一處廢棄廠房, 兩人均遭打擊, 對方三人還始終辱駡王小華, 甚至用電擊棒電擊他, 並聲稱要討還30萬元。 之後, 對方又陸續換了幾個地方, 每到一處, 王小華都被看管起來,他的錢包和手機也被沒收了。

趁看管的人不注意, 王小華曾示意劉丙去打電話求救, 但劉丙表示“太害怕”, 不敢聯繫外界。

到了11月12日淩晨4點多, 王小華被毆打折磨得受不住了, 終於鬆口, 寫下30萬元的欠條, 摁下手印, 對方這才放他們離去。 王小華回家後和父親說了這事, 父親當即報警。

案件很快被偵破, 真相水落石出。 拘禁王小華的微胖男子叫阿龍, 不過這事不是他一個人的主意, 而是阿龍、劉丙、鄧乙三人聯手的結果。 王小華怎麼也想不到, 一同被囚禁的同學劉丙竟然是阿龍的同夥。 劉丙將他約出來, 就是為給阿龍作案提供便利。

原來, 劉丙和鄧乙是好哥兒們, 而鄧乙又與阿龍相熟。 2016年11月, 鄧乙找到劉丙, 聲稱王小華欠阿龍的錢, 希望劉丙能將王小華約出來,

幫阿龍把債要回來, 劉丙沒多想就答應了。

11月11日這天, 劉丙順利約出了王小華, 收到消息的鄧乙、阿龍也陸續來到網吧, 之後就發生了王小華被打的一幕。 劉丙之所以陪王小華一同被拘禁, 一是為了保險起見, 安撫王小華的情緒, 二是以免王小華起疑。 而鄧乙, 看似沒什麼存在感的他, 其實是一個重要角色。 據阿龍供述, 他是經人提點, 才將主意打到家境不錯的王小華身上, 而這個人就是鄧乙。 鄧乙還將劉丙介紹給他認識。 而據劉丙供述, 鄧乙因與王小華不熟, 才拜託他幫忙, 他為了哥兒們義氣, 答應了, 不過作案過程中演戲的招數、橋段都是鄧乙設計的。

在案件審查過程中, 鄧乙把自己撇得一乾二淨,

只承認自己給他們送過幾次飯。 但在確鑿的證據面前, 他的辯駁顯得無力。 檢察官最終認定, 本案系共同犯罪。 鄧乙雖不直接參與拘禁、看押、毆打被害人, 但他主動提出幫助阿龍向王小華逼債, 積極預謀;二是在明知王小華會被帶離網吧要債的前提下, 仍通過劉丙將王小華誘騙至指定地點, 為阿龍將王小華帶走拘禁提供便利;三是與劉丙“演戲”, 佯裝不認識阿龍, 多次至拘禁現場安撫王小華, 以防他反抗。 據此, 可認定鄧乙的行為已涉嫌非法拘禁犯罪, 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

劉丙、鄧乙、阿龍及其兩名同夥共五人, 非法拘禁他人, 致人輕傷, 劉丙等四人均已被批捕, 尚有一名阿龍的同夥在逃。

(童畫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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