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一瞬,
轉眼間畢業已經多年,
這時的我們,
也應該是遇見了自己喜歡的人,
有的甚至結了婚,
有一個穩定的工作,
平凡而幸福,
多年後,
或許重聚在一起回憶當初的感情,
但是,
這三種人,
還是別去參加了,
否則不僅傷害了自己,
也破壞了別人的幸福。
一、抱著去見前任的態度參加的
或許當初青澀的愛情很純潔, 也留下了很多回憶的美好, 但是這麼多年, 每個人都有了自己的歸宿, 若是想借助聚會和前任再愛一場的, 還是不去為好, 畢竟, 愛情不僅是回憶美好, 兩人的愛情也需要生活的。
二、趁機偷人
多年以後, 還是原來的人, 只不過是年紀變了, 有家庭了, 對愛情婚姻也放得開了, 如果是為了和同學聚會找有共同愛好的同學, 還是放棄吧, 這份真摯的友情, 不容有這份心褻瀆。
三、建立關係網, 炫耀自己的成就
重聚是為了一起懷念當初的美好, 而不是一群人尋找著有出息的同學, 然後獻殷情, 更不是過的好就在同學中間炫耀。 若抱著這樣心態的人去聚會, 他已經背離了當初的回憶和前去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