膠東線上3月10日訊(記者 侯嘉偉 實習生 王婼楠 通訊員 解紹陽)3月9日, 煙臺高速交警龍口大隊執勤部門延時錯時行動小組查處一起涉牌涉證交通違法行為。
9日下午4時許, 民警在龍口港收費站執勤時, 發現迎面駛來的一輛灰色小型轎車未懸掛號牌, 且該車未粘貼年檢標誌, 便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 面對民警的詢問, 該駕駛員眼神閃躲, 稱號牌還沒有辦下來, 臨時號牌也忘記帶了, 希望交警能“網開一面”, 但民警卻在其後備箱中找到未懸掛的號牌。
經查發現, 該車不但逾期未年審, 且駕駛員在一個週期已經被記13分仍然上路。 民警對駕駛員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 並依法對其未按規定懸掛機動車號牌、未粘貼年檢標誌的違法行為記12分和3分的處罰, 累計扣28分。
面對處罰, 該駕駛員終於承認錯誤, 表示今後一定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安全出行, 文明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