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日, 一名7歲小孩在泰和縣淺水灣社區湖邊玩耍時不慎落水, 眼看湖水就要沒頂, 情況萬分危急。 這時, 一位年輕女士跳進水中將小孩救起, 然而她並不會游泳。 經過多天尋找, 跳水救人的是該縣移動公司的周麗。 事發當日17時許, 她跟兒子在那裡打羽毛球, 休息時看到兩個小孩在玩耍, 其中一個突然落水, 她下意識地沖了過去, 將孩子托起之後大聲呼救。 附近兩位老人聽到呼救跑來, 先將小孩拉上岸, 再將她拉了上來。 救完小孩, 周麗沒有留下姓名。 次日, 落水孩子家長就在社區張貼了海報, 但當時在場的人不多,
救人時, 周麗的手機一併進水, 花了將近1000元維修。 落水孩子家長找到周麗後, 表示要賠償, 被她拒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