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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
(一)命題
1.市中招辦統一組織命制《考試說明》和試題。
2.命題範圍和內容不超出考試說明的要求。
3.試題充分反映課程標準對學生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試題內容更加貼近學生生活實際, 著重考查基礎知識和學生在具體情景中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力求達到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提高教學品質的目的。
4.考試結束後由市中招辦組織專人對試題進行評估, 並將評估結果予以通報, 逐步建立、完善試題評估制度。
(二)考試
1.考試科目
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文科綜合(思想品德、歷史)、理科綜合(物理、化學)共5卷7科,
2.考試形式
分為考試科目和考查科目。
第一類: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文綜、理綜、漢語及八年級地理、生物結業考試形式均為閉卷筆試, 英語學科另設聽力測試。
理化實驗操作技能、資訊技術考試:實驗考試內容為初中階段物理、化學學科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生應掌握並能獨立完成的實驗(其中物理20個, 化學8個), 每名考生只做1個實驗(通過抽籤確定物理或化學);資訊技術考試採用上機操作考試, 題庫自動組卷,
第二類:考查科目。
音樂、美術為考查科目, 按照《包頭市2017年中考藝術素質考查實施方案》(見附件3), 除試點旗縣區外, 其餘由各初中學校組織。 社會考生由所屬旗縣區教育局委託當地一所初中學校完成考查。 考查以教育部規定的音樂、美術課程標準為依據, 以初中階段現行教材的教學內容為範圍。
3.考試時間
4.學業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1)八年級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2)初中畢業生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5.實驗操作能力、資訊技術考試時間及計分辦法考試時間為5月23日—26日。 資訊技術和物理(或化學)實驗操作考試總分為20分, 全部計入中考升學總分。
6.體育測試
體育測試按照市教育局《包頭市2017年中考體質測試工作方案》的有關通知精神執行, 分值為30分, 計入中考總分。 考試時間為5月5日—20日。
(三)考務、評卷、成績通知和試卷複查
1.考務、評卷和登分:考務、評卷和登分工作由市中招辦考務組統一組織。 繼續實行中考網上閱卷, 試題和答卷分離, 考生均使用統一的答題紙進行答題, 提高評卷品質和效率。
2.成績通知:筆試成績將於7月7日前公佈並通知考生。 信實考試成績將於考試結束後三日內公佈並通知考生。
3.試卷複查
(1)考生對自己中考筆試成績有疑義的, 可於成績公佈後的2個工作日內, 在網上提出試卷複查申請, 市中招辦考務組于考生提出申請後的1個工作日內, 通過網路將複查結果回饋給考生。
(2)複查項目為考生答題紙與掃描圖像內容是否一致, 有無漏評, 成績有無漏登、漏統, 不涉及試題內容。
(3)除指定工作人員外, 考生本人、家長及其他人員一律不准接觸紙介質和電子試卷。
4.收費
申請複查試卷的考生, 每查一科, 需在網上繳手續費5元(內發改費字〔2004〕1122號)。 複查後確屬有誤的, 由市中招辦負責更正, 並退還複查手續費。
(四)成績的呈現方式
學業考試科目成績採用實際分數呈現, 音樂、美術考查科目和美術特長生術科成績採用等級呈現。
(五)考試成績的使用
1.考試成績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
2.凡音樂、美術考查等級成績為D者,自治區示範高中一律不予錄取。
3.八年級地理、生物學科結業考試成績將按照60%折算計入下一年度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總成績中。
2
錄取
(一)招生範圍和對象
(一)招生範圍和對象
1.普通高中招收有包頭市學籍或包頭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有包頭市戶籍具有同等學力的適齡青年。自治區、包頭市所屬中等職業學校跨盟市、跨區招生按自治區有關文件執行。
2.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3+2”高職的招生考試由市中招辦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普通高中的招生由市中招辦統一錄取;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根據市中招辦提供的考生資訊,由學校依據學生志願,自行錄取並報市中招辦備案;“3+2”高職的招生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組織完成錄取工作。
凡報考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或“3+2”高職院校的考生,都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體育測試。
3.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要嚴格按照規定,在市、區兩級中招辦的統一部署下,招收所劃分地區的考生。
4.經市中招辦批准允許招收特長生(音樂、體育、美術)的學校,按照市中招辦核准的特長生招生計畫數招生。根據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檔精神,包一中女排允許招收包頭市以外的初中畢業生。
(二)招生方式(見招生指標定向分配方案)(三)政策加分及審核認定(見政策加分專案)
(四)填報志願及錄取(見中招網上填報志願及錄取實施辦法)
3
監督
1.市中招辦監察組全程監督中考招生工作。監察組要在報名結束、成績登統完成、志願網報完成後的第一時間,將有關資訊鎖定備案。
2.公佈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方便家長、考生的申訴、投訴,保證中招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1)市中招辦監督投訴電話
5174838 5155206 5177016
(2)旗縣區中招辦監督投訴電話
昆區教育局:5225117 5225101
青山區教育局:3106304 3106185
東河區教育局:6166069 6166070
九原區教育局:7157819 7146727
石拐區教育局:8728138 8728267
白雲區教育局:8515124 8515586
土右旗教育局:8921703 8921701
固陽縣教育局:8120106 8120107
達茂旗教育局:8423642 8422582
稀土高新區教育局:5305592 18747129213
3.對中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擾亂招生秩序,非法辦學、非法招生、有償招生,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亂收費的,要追究當事人及主管單位負責人的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理。
(五)考試成績的使用
1.考試成績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
2.凡音樂、美術考查等級成績為D者,自治區示範高中一律不予錄取。
3.八年級地理、生物學科結業考試成績將按照60%折算計入下一年度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總成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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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取
(一)招生範圍和對象
(一)招生範圍和對象
1.普通高中招收有包頭市學籍或包頭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有包頭市戶籍具有同等學力的適齡青年。自治區、包頭市所屬中等職業學校跨盟市、跨區招生按自治區有關文件執行。
2.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3+2”高職的招生考試由市中招辦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普通高中的招生由市中招辦統一錄取;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根據市中招辦提供的考生資訊,由學校依據學生志願,自行錄取並報市中招辦備案;“3+2”高職的招生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組織完成錄取工作。
凡報考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或“3+2”高職院校的考生,都必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和體育測試。
3.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要嚴格按照規定,在市、區兩級中招辦的統一部署下,招收所劃分地區的考生。
4.經市中招辦批准允許招收特長生(音樂、體育、美術)的學校,按照市中招辦核准的特長生招生計畫數招生。根據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檔精神,包一中女排允許招收包頭市以外的初中畢業生。
(二)招生方式(見招生指標定向分配方案)(三)政策加分及審核認定(見政策加分專案)
(四)填報志願及錄取(見中招網上填報志願及錄取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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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
1.市中招辦監察組全程監督中考招生工作。監察組要在報名結束、成績登統完成、志願網報完成後的第一時間,將有關資訊鎖定備案。
2.公佈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方便家長、考生的申訴、投訴,保證中招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1)市中招辦監督投訴電話
5174838 5155206 5177016
(2)旗縣區中招辦監督投訴電話
昆區教育局:5225117 5225101
青山區教育局:3106304 3106185
東河區教育局:6166069 6166070
九原區教育局:7157819 7146727
石拐區教育局:8728138 8728267
白雲區教育局:8515124 8515586
土右旗教育局:8921703 8921701
固陽縣教育局:8120106 8120107
達茂旗教育局:8423642 8422582
稀土高新區教育局:5305592 18747129213
3.對中招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實行責任追究制。對違反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擾亂招生秩序,非法辦學、非法招生、有償招生,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亂收費的,要追究當事人及主管單位負責人的責任,並予以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