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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發佈2017-2018學年全省高等職業院校校曆基本資訊的通知
教材廳函〔2017〕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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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高等職業院校: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全省高等學校假期管理的通知》(魯教高字〔2009〕25號)要求, 我廳對各高等職業院校2017-2018學年校曆進行了審核, 對不符合要求的進行了規範, 現將各校校曆基本資訊予以發佈。 校曆一經備案, 須嚴格執行, 不得隨意更改。 特殊情況需作出調整的, 應及時報我廳備案。 我廳將適時對各校校曆的執行情況進行抽查。
山東省教育廳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