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家口新聞網訊 目前,
正值春耕準備階段,
為了更好地保障農業生產和農產品品質的安全,
保護廣大農民的合法權益,
市消費者協會提醒廣大農民在選購農資時,
要學會“五招”。
市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廣大農民在選購農資時一是查看經銷商資質。
要選取資質齊全的經銷企業進行選購,
堅持選大廠、選名牌,
不要相信流動小攤小販的價格誘惑。
二是要索取票證。
在購買農資產品時要向經營者索要發票,
發票內容要詳細具體,
莫忘加蓋印章或要求經營者簽名。
三是要提高自身辨假識假能力。
每一種農資的外包裝上都應有詳細標注商品的名稱,
生產廠名、廠址,
商標,
執行標準,
總養分和其中所含成分,
保質期等內容;其產品合格證上要有生產日期,
生產廠家,
合格驗章等內容。
購買時一定要認真查看農資商品的外包裝,
如果發現外包裝無標識或標識內容不全以及內外標注不符,
無合格證的農資,
農民朋友一定不要購買,
而且要及時向當地工商部門舉報。
對於標注國外生產,
進口原料,
價格比同類商品低許多或聯繫方式無法查找,
防偽電話查不到的農資商品要提高防範,
最好在查驗其進貨的相關手續進行確認或經過向有關部門諮詢後再購買使用。
四是要留存樣品。
對於購買的農資,
一定要留存其外包裝、發票和產品備樣。
備樣的化肥應不少於2公斤,
農膜不少於6米,
備樣應密封後放在乾燥、陰涼處保存,
以作為維權的依據。
五是要及時投訴。
對於因農資產品品質產生的問題,
消費者應在發現問題後應及時直接向當地農業、工商等部門投訴,
也可撥打電話12315進行投訴。
並對因農資造成的影響及時進行錄影和拍照留取證據。
切不可因只與經銷商溝通,
而耽誤了維權的有利時機。
另外,
工商部門根據歷年抽檢的情況,
依據農業部門和產品品質監督機構提供的資料,
向廣大農民朋友就如何購買和使用含氯化肥提出如下消費警示:含氯化肥主要是氯化銨、氯化鉀和含氯複合肥(複混肥)。
根據GB15063-2001標準要求,
如果鉀肥是以氯化鉀形態存在,
必須在外觀表識標注“含氯”字樣,
如不標注,
則氯離子含量不得超過3.0%,
如果一些忌氯的農作物使用了含氯化鉀的肥料,
將會嚴重影響農作物生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