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和老公結婚的時候, 房子是用我的陪嫁付的首付。 後來, 好不容易在爸媽的幫助下還清了房貸, 婆家沒有幫忙一分錢。 半年前,
前一段時間, 老公說婆婆身體不太好, 想去醫院做一下檢查。 於是就把婆婆接了過來, 檢查結果說是膝關節處長了個囊腫, 手術切除就好了。 手術後, 婆婆就在家裡修養, 我也請了假, 在家照顧婆婆。 後來婆婆嫌太麻煩, 說大姑姐沒工作, 讓她來照顧就可以了。 想著一直請假也不好, 就同意了。

誰想到大姑姐來了之後, 我不僅沒有輕鬆, 反而更累了。 她每天就只照顧婆婆穿衣, 上廁所, 帶著婆婆在社區裡玩, 婆婆換下來的髒衣服也不洗, 飯也不做。 甚至她自己的衣服都不洗, 每天下班之後, 我還要做給她們吃, 給他們洗衣服。

但是, 婆婆身體好了, 都回了老家了, 她竟然還住在這裡, 每天把我當保姆一樣的使喚。 昨天, 我加班回去晚了, 結果一進門她就開始數落:“一天天的不著家, 也不做飯, 真是不知道我弟弟娶你來幹什麼。 我是來照顧媽的, 結果還要照顧你們, 給你們像保姆似得洗衣做飯, , , , , ”聽了這話, 我就怒了, 這麼久的火氣也全都上來了, 當時就懟了回去:“誰留你在這裡了, 不高興你就走呀!”

說完, 我就摔門回了自己房間, 對著一臉懵的老公一字一頓的說:“今天要麼是你姐走, 要麼離婚!這不是她娘家, 我也不是她媽!沒義務伺候她, 還看她臉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