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陝西融德律師事務所 王化雪
經常有當事人提出這樣的疑問——分居滿兩年是不是就已經自動離婚了?當事人提出這樣的疑惑,
一、婚姻關係的生效以登記為准, 解除也應當依法定程式辦理。
根據我國《婚姻法》第八條的規定,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 領取結婚證, 即確立夫妻關係。 同理, 離婚也必須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式辦理, 要麼向民政局登記離婚, 要麼向法院起訴離婚, 分居並不能導致夫妻關係的自動解除, 無論分居多久都不可以。
二、分居滿兩年, 法院一定會判決離婚嗎?
法院判決離婚的唯一標準是:夫妻感情完全破裂, 經調解無效。
1.分居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2.分居時間必須滿二年, 而且是連續的;3.經過法庭調解無效。 所以分居兩年起訴至法院, 並不必然引起離婚的法律效果, 只有分居在同時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時候, 法院才有可能判決離婚。
三、分居期間的財產是個人所有還是共同所有?
雖然是分居期間, 但在未辦理離婚手續之前仍然屬於夫妻關係存續期間, 適用《婚姻法》第一十九條的規定,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綜上, 我國離婚方式分為協定離婚和訴訟離婚。 很多人認為的分居二年可以自動離婚,
作者:王化雪律師, 畢業于西北政法大學, 碩士研究生。 主要從事領域有:民商事糾紛、不良資產處置、公司運營、金融證券等。 自從業以來成果顯著。 目前服務的單位有:中國人民武裝員警部隊陝西省邊防總隊、陝西建築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行、平安保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