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 各督導組要進一步強化環境整治督導檢查工作, 堅持問題導向, 傳導壓力、夯實責任, 發揮好督導組在環境綜合整治工作中重要的推動作用。 承擔重點路段沿線環境整治督導工作的固定督導組和互換督導組, 對市委檢查發現梳理出的整治任務清單, 要逐一對照、逐一督導, 確保整改到位, 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 對環境綜合整治深入推進過程中又暴露出來的新問題, 特別是涉及到重點道路沿線和區域的問題, 各督導組要加強跟進督導工作, 緊密推進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和職能分工,
《通知》中需要重點專項整治的路段沿線和整治任務清單包括:新城區, 機場高速路北側、新華大街北側、呼倫南路、呼倫北路、勝利路、哲裡木路、北二環快速路、科爾沁快速路北延伸段、呼和塔拉西街、呼和塔拉東街、野馬圖路;回民區, 新華西街、通道南路。 玉泉區, 大北街、大南街、鄂爾多斯大街;賽罕區, 東二環、烏蘭察布東街、展覽館東路、烏蘭察布西街、前進巷、昭烏達路、金橋大道、金盛路賽罕段、呼朔高速公路賽罕段;如意開發區, 騰飛南路、如意和大街;和林縣, 呼朔高速公路和林段、金盛路和林段、盛樂園區內道路。 整治任務包括:主次幹道路面不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