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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大辛莊因禁狗令陷輿論漩渦 物業:禁狗是全村意見

“本社區內嚴禁飼養各種犬類,嚴禁飼養家禽如雞、鴨、鵝等,違者罰款一千元。 ”近日,這紙“禁狗令”將濟南大辛莊新區帶入輿論漩渦。 早在大辛莊村民搬入社區之前,全體村民就簽訂了《社區居民文明公約》。 “後來我們之所以又貼了幾次通知,主要是因為接到大量投訴。 甚至有狗撲向孩子。 ”大辛物業辦公室負責人馮慶斌說,這個規定看似霸道,其實只是警示養狗者。 他們從來沒有罰過款。

養狗者:“禁狗令”太霸道 村民:入村應隨俗

近日,大辛物業辦公室在濟南大辛莊新區的各個樓道裡貼出了《禁止養犬通知》。

通知中稱:為保障居民人身安全和健康,維護社區公共秩序和社區環境衛生,根據本社區《社區居民文明公約》規定,本社區內嚴禁飼養各種犬類,嚴禁飼養家禽如雞、鴨、鵝等,違者罰款一千元。 如出租出去的房屋,請房主告知提醒房客有關規定,如有違反者房主有連帶責任!罰款金將在發放的生活費中扣除!

“這樣的規定有點霸道,我的狗有狗證,為什麼不能養呢?”禁止養狗的規定讓個別養狗的租戶挺不理解,他們在社區遛狗時還被物業警告過。

21日上午,記者來到位於工業北路附近的大辛莊新區。

儘管是城中村改造項目,但社區內的環境很好。 寬敞乾淨的道路,散發著勃勃生機的花草樹木,與正在施工的工業北路形成鮮明對比。

濟南大辛莊新區內環境整潔。

“這個社區環境真是不錯,物業很用心。 ”在這裡租房子的李女士說,她自己不養狗,所以挺支持這樣的規定,“至少不用擔心踩到狗屎。

其實社區裡大部分居民都像李女士一樣,挺支持“禁狗令”。 “我們社區從一開始就規定不讓養狗,村裡人都知道,這是為了大家的安全和社區的環境。 ”大辛莊村民王女士說,很多人都羡慕他們能生活在這樣的社區內。 據悉,他們村的村民不用交暖氣費和物業費,女性村民年滿50歲、男性村民年滿55歲可領到每月100元的生活補助,到了法定退休年齡每月可以領到393元至800元每年遞增的退休養老金。

“其實現在有意見的主要是少數租房子的,但既然進了我們村,就應該遵守我們的規定吧?”王女士對於自己社區的“禁狗令”陷入輿論漩渦挺不理解。

物業:接到大量投訴“禁狗令”是全體村民意見

當天上午,大辛物業辦公室負責人馮慶斌向記者解釋,之所以3月14日貼出了《禁止養犬通知》,主要是因為接到了大量村民投訴。

“春天到了,狗到了換毛的時候,有居民反映,樓道裡到處飄著狗毛。 ”他介紹,之前還有人投訴,因為鄰居家養狗,自己的孩子又喜歡抱著小狗,所以後來家裡招了跳蚤。

“貼出這樣的規定之前,村裡召開了村兩委和村民代表大會,這是全體村民的意見。 ”馮慶斌說,大辛莊新區有14棟樓4063套房子,村民有7000多人,還有5000多人是租客,絕大多數村民和租客都理解這樣的規定,只有極少數人有意見。

村民康斌告訴記者,他曾多次向物業投訴樓上有人養狗。 “我女兒8歲,為了培養她獨立的性格,我和愛人讓她自己睡一個房間。 ”康斌說,後來女兒總說自己害怕一個人睡覺,原來樓上有狗叫聲,“而且拐彎兒著叫,晚上確有點嚇人。”

大辛物業保安部主管王秀紅說,去年12月28日早上,9號樓的一個小男孩坐電梯下樓的時候,一隻白色的狗撲向了他,當時把孩子嚇壞了。“有些養狗的租戶不注意,讓狗在社區裡隨便拉尿,也影響了社區環境。”她說,有好幾次保潔員清理垃圾時,看到草坪上有紙,伸手撿的時候,摸到一手狗屎。據悉,還有人將狗養在消防通道或者水房。

“我們社區的地下車庫特別大,到了冬天不少居民在下面散步或者跳廣場舞,而養狗的租戶也在下面遛狗,這也讓大家意見挺大。”王秀紅說,他們這一年多,接到了大量關於養狗的投訴。

專家:村民公約需遵守,社區也應加強宣傳

山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王忠武認為,社區作為一個生活共同體,確實需要一個文明公約,這應該建立在居民共同協商的基礎上。文明公約作為社區居民的共同規範,雖然和法律不同,但也需要大家遵守,因為這是社區文明、安全、和諧的保障。

“隨著外來人口進入,原有的文明公約確實可能會面臨挑戰,這是一種普遍存在的問題。”王忠武說,既然大家都生活在同一個社區內,就應該遵守相同的文明公約,包括本地居民和外來戶,不應該存在特殊群體。

他同樣表示,社區也應該加強宣傳,將原有文明公約告知外來戶。

根據《濟南市養犬管理規定》第五條:居(村)民委員會應當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養犬管理工作,依法調解因養犬引起的鄰里糾紛。居(村)民委員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就本居住區養犬管理的有關事項依法制定居(村)民公約並監督執行。

”康斌說,後來女兒總說自己害怕一個人睡覺,原來樓上有狗叫聲,“而且拐彎兒著叫,晚上確有點嚇人。”

大辛物業保安部主管王秀紅說,去年12月28日早上,9號樓的一個小男孩坐電梯下樓的時候,一隻白色的狗撲向了他,當時把孩子嚇壞了。“有些養狗的租戶不注意,讓狗在社區裡隨便拉尿,也影響了社區環境。”她說,有好幾次保潔員清理垃圾時,看到草坪上有紙,伸手撿的時候,摸到一手狗屎。據悉,還有人將狗養在消防通道或者水房。

“我們社區的地下車庫特別大,到了冬天不少居民在下面散步或者跳廣場舞,而養狗的租戶也在下面遛狗,這也讓大家意見挺大。”王秀紅說,他們這一年多,接到了大量關於養狗的投訴。

專家:村民公約需遵守,社區也應加強宣傳

山東大學社會學系教授王忠武認為,社區作為一個生活共同體,確實需要一個文明公約,這應該建立在居民共同協商的基礎上。文明公約作為社區居民的共同規範,雖然和法律不同,但也需要大家遵守,因為這是社區文明、安全、和諧的保障。

“隨著外來人口進入,原有的文明公約確實可能會面臨挑戰,這是一種普遍存在的問題。”王忠武說,既然大家都生活在同一個社區內,就應該遵守相同的文明公約,包括本地居民和外來戶,不應該存在特殊群體。

他同樣表示,社區也應該加強宣傳,將原有文明公約告知外來戶。

根據《濟南市養犬管理規定》第五條:居(村)民委員會應當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養犬管理工作,依法調解因養犬引起的鄰里糾紛。居(村)民委員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可以就本居住區養犬管理的有關事項依法制定居(村)民公約並監督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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