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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學區房熱”需在關鍵點發力

【光明時評】

北京市教委近日表示, 2017年義務教育入學工作近日將啟動, 將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 另外, “過道學區房”不能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市教委將完善入學政策, 指導區教委在熱點區域試行多校劃片, 降低學區房的擇校功能。

去年, 媒體曾報導, 在北京一房產仲介網站上看到一個超級奇葩的學區“房”, 無實體房間, 為小院過道, 但可落戶, 可念邊上的一個小學, 標價150萬元。 這引起輿論譁然。 北京市教委明確“過道學區房”不能作為入學資格條件, 回應的就是這一報導。 然而, 畢竟“過道學區房”十分特殊, 屬於個例,

整體上怎樣治理學區房熱才是關鍵。

對於治理學區房熱, 近年來各地政府都在想辦法。 基本的思路是給學區房提出限制條件。 比如, 2015年, 廣州越秀區教育局首次對30平方米以下的小面積房產住戶的適齡兒童上學問題進行明確劃分, 提出, 若在當年4月15日以前買的則可上對口小學, 過了4月15日則不一定能上對口小學。 有關部門認為購買30平方米的小面積房產, 就是沖著學區去的, 可是, 這一限制隨即引來爭議:法律依據何在?這不是對購買小面積房產人的歧視嗎?不得不說, 這些治理學區房熱的措施, 存在侵犯學區房購買者合法權益的嫌疑。

包括目前各地實施的多校劃片入學政策, 也是用技術手段, 來降低學區房的“擇校功能”,

由於實行多校劃片, 就是購買了學區房, 也不一定能進優質校, 學區內的優質校要實行電腦搖號入學。 但是, 這只是週邊措施, 如果學區與學區之間的辦學品質相差很大, 多校劃片入學並不能緩解家長的擇校焦慮。

治理擇校熱, 根本在於疏導家長的擇校需求, 這必須切實推進義務教育均衡, 縮小學校間的辦學品質、條件差距。 此次北京市教委也強調, 要整合教育資源, 全方位加大對薄弱學校的扶持力度, 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降低擇校需求, 並指出, “這是遏制學區房亂象的治本之策, 也是教育公平的應有之義。 ”同時要求深化幹部教師交流, 縮小區域、城鄉、校際之間師資水準差異, 帶動提升每一所學校的辦學品質,

讓學生在家門口上好學, 緩解盲目擇校焦慮。 但如何做到, 是對政府部門的考驗。

首先, 應該強化省級財政對義務教育經費的統籌。 具體到北京, 則是由縣區財政保障義務教育, 改革為市級財政統籌所有義務教育學校的辦學經費和教師待遇。 如果依靠區縣財政保障本區縣的義務教育經費, 必定會因區縣財政實力的差距, 存在教育投入、保障力度的差距。 從發達國家實現義務教育均衡的經驗看, 均由州財政甚至中央財政保障義務教育經費。

其次, 應建立學區教育委員會, 對學區實行學區制管理。 我國各地目前的“學區”, 僅僅是對口入學的區域劃分, 而非美國等其他國家實行“學區制”治理的學區。 實行學區制治理,

學區有學區教育委員會, 由政府官員、立法機構成員、學校領導代表、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社會人士代表共同組成, 負責制訂學區教育戰略, 監督學區辦學。 這有利於教育資源在學區內的均衡配置, 也在學生入學時, 通過學區委員會的參與、監督, 做到公平、公正。

擇校熱、學區房熱, 是我國義務教育階段的老大難問題, 治理這一問題, 需要在關鍵點上動真格。 如果一個地方不存在所謂的學區房, 或者學區房價格與其他地區差不多, 這才實現了義務教育的均衡發展。

(作者:熊丙奇)

轉自: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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